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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20: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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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速度杠杠的~
合肥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砂之船(合肥)艺术商业广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时间:2013/6/7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合肥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合肥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砂之船(合肥)艺术商业广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合肥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砂之船(合肥)艺术商业广场项目
项目概况:合肥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砂之船(合肥)艺术商业广场项目选址位于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与彩虹路交口东南角,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商业和办公,总用地面积132212平方米,总投资达10个亿。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合肥砂之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65379983
联系人:王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资质等级:国家乙级
联系电话:0551-5614551,传真:0551-5614760
联系人:张颖慧
信函地址:合肥市蒙城北路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 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 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 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 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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