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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9 20: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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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
湛江又有一宗地成功出让!
湛江市海东大道西北侧龙头镇莫村村仔路段
WGC2021004城镇住宅用地及零售商业用地地块
被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湛江)
以14,135.0000万元竞得
湛江市海东大道西北侧城镇住宅用地及零售商业用地
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WGC2021004
?土地位置:湛江市海东大道西北侧龙头镇莫村村仔路段
?土地面积:37692.43 平方米
?土地用途:总用地面积 37692.43 平方米,其中,城镇住宅用地及零售商业用地 22648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 30%)、公园与绿地 4344 平方米(由 建设项目单位投资建设的,面积可按 50%纳入项目用地容积率计算)、城镇村道路用地 10700.43 平方米。
?出让年限:住宅用地 70 年,商服用地 40 年,其它用地 50 年
?宗地现状:出让宗地达到“三通一平”,“净地”要求
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起始价:人民币壹亿肆仟壹佰叁拾伍万元整(¥141,350,000.00)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柒仟万元整(¥70,000,000.00),成交后转为出让合同定 金。
?竞价幅度: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本宗地评估报告备案号:4408920BA0068、4602320BA0067、4408620IA0299。
宗地规划情况
城镇住宅用地及零售商业用地混合用地(兼容商务金融用地):22648 平方米,1< 容积率≤2.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6620 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 的 30%,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公园与绿地:4344 平方米(由建设项目单位投资建设的,该绿地面积可按 50%纳入 项目用地容积率计算);城市道路用地:10700.43 平方米;建筑高度:小于等于 36 米。
《海东新区海东大道西北侧龙头镇莫村村仔路段 37692.43 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规 划方案》业经市建筑与环境艺术专业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局审定并经坡头区政府常委会讨论通过,本宗地竞得人须按该规划设计方案(总体布局、建筑退线、建筑单体设 计、机动车泊位数、车辆出入口和立面效果等)进行规划建设。其他规划条件要求按湛自然资(规管)〔2020〕22 号执行。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签订;受让方逾期不签合同的,终止供地,没收竞买保证金。
2、交款方式:成交之日起 30 日内一次性支付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 ‰向出让人缴 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 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交地时间和方式:成交之日起 40 日内交地。由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 土地储备分中心和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 坡头区土地储备分中心须在约定的交地时限内通知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 认书》,如非出让方原因受让人不在通知期限内与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土地 储备分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的,动工时间按受让人接到通知之日起 计算。
4、动工建设时间和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 工。受让人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的,每延 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 1‰的违约金,出 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
5、开竣工认定标准:开工认定标准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 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 一。竣工认定标准以自然资源部门规划核实全部通过为准。
6、最低开发投资总额为 1.8362 亿元。
7、出让宗地范围内的 10700.43 平方米道路用地,需无偿移交政府统一建设和管理。
8、竞得人必须按照《海东新区海东大道西北侧龙头镇莫村村仔路段 37692.43 平方 米国有建设用地规划方案》建设,不得违反,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没收 竞买保证金。9、竞得人需自持 100%的宗地物业面积。竞得人自持部分作为租赁住房及租赁商业 物业,须整体确权(只办理一个不动产权证),不得销售,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 致。
10、未尽事宜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 定执行。
11、该宗土地出让方应缴交的印花税及报纸公告费由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坡头区 土地储备分中心负担。
来源:湛江房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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