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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9 19: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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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出台“黄金30条”“温情21条”等重大利好政策后,哈尔滨新区江北一体发展区出台新一轮促进产业发展的新的驱动计划,6月9日重磅发布《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关于加强对外开放深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2020-2025)A〕》,强力加大政策对冲力度,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新驱25条“旨在深入贯彻落实ZY、省、市推出的”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创造性落实好前不久实施的《黑龙江省哈尔滨新区条例》,进一步把疫情造成的损失夺回来,构建新区产业发展新体系、打造产业新生态,增强政策和制度保障。
”新驱25条“从对外开放、产业集聚、要素保障、奖励兑现等多方面”聚企业、聚人才、聚投资、聚产业“,力度空前,干货满满。
开放是哈尔滨新区与生俱来的城市气质,合作是哈尔滨新区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哈尔滨新区打出的政策组合拳,用更广阔的视野、更真诚的行动,推动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引领产业集聚、促进合作共赢的道路越走越宽。
加大对外开放合作和产业集聚力度
哈尔滨新区有关负责人介绍,《政策措施》重点在对外开放、产业集聚培育、要素和给予保障、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扶持、加大政策落实等七方面,加大供给力度。其中,加大对外开放合作方面,重点是通过发展贡献奖励,扩大对外贸易、发展加工贸易、降低物流成本、发展跨境电商、完善金融保险服务、支持扩大进口,迅速打造外贸企业的集聚热岛。加大重点产业集群培育方面,重点是围绕产业指导目录,支持企业尽快投产运营,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需求潜力大,对产业链延伸和产业扩量升级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领军企业。
——积极扩大对外贸易。对片区内限上外商投资企业和年进出口额超过200万美元(海关统计)的外贸企业,每年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区本级留成部分),全额奖励给企业。对片区重大改革创新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外向型总部经济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不超过投资总额5%的奖励。
——鼓励发展加工贸易。对片区内进出口加工贸易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2%给予投资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对加工贸易企业设备更新、科技成果转化、产品升级换代、发展新兴产业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按项目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配套降低物流成本。对片区内从事进出口加工且年进出口额超过200万美元的生产企业,给予原料来哈运费30%补贴,年最高600万元。对开展跨境贸易及物流业务的企业,哈尔滨到中俄边境口岸之间的公路运输,按运费发生额的50%给予补贴,年最高500万元。
——支持发展跨境电商。对片区内年营业额2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平台,按上年度平台投入给予30%、年最高200万元补助。
——完善金融保险服务。对片区内出口企业投保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给予50%保费支持,最高100万元。
——强力支持扩大进口。对片区发展有重大拉动作用的进口企业,分档给予支持,最高奖励1000万元。
——加大重点产业集群培育力度,鼓励重点产业发展。对符合产业规划要求、在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内、新入驻片区的制造业企业、文旅企业、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和光电产业园等重点打造的特色产业园区(以下简称“特色园区”),投产(运营)后,前3年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区本级留成和省市返还合计),全额奖励给企业和特色园区,后2年50%奖励给企业和特色园区。
加大要素供给保障力度
“哈尔滨新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到3月初,在全市率先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00%复工复产,并超前谋划、贴心服务、精准扶持,与企业合力实现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齐步走。”哈尔滨新区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政策措施》更加注重为企业减轻负担,降低经营成本,在房租、保费、运费等方面给予补贴。
——采取灵活方式供地。符合要求的工业企业,新购地建厂的高新技术企业,可选择以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可不超过20年。
——提供优惠标准厂房。新入驻碧海产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的工业企业,承诺5年内达到入驻协议要求的,可按照市场评估价的七折购买项目用房。
——减免办公用房费用。对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内相关行业中新注册的小微企业,达到每年约定发展目标的,前3年免房租(租用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后2年每年房租减半。
——全力打通融资瓶颈。设立创新创业发展基金,支持优质企业加快上市挂牌。对符合产业规划、掌握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企业,片区管委会可委托所属国有企业按照不高于30%的比例参股。
——支持开展专利质押。成立片区政策性担保基金,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模式,对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出现损失的,按照合作银行、担保机构各自承担的风险比例,由担保基金分别给予50%的补贴。
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引进激励力度
哈尔滨新区有关负责人介绍,《政策措施》重点是提高科技人员的奖励和补贴标准,调动科技项目带头人或研发团队的积极性,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在片区落地转化。同时,在支持重点项目加快建设、高层次提供就业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收入和租房补贴,逐步打消人才的后顾之忧,吸引更多的人才入驻新区、留在新区。
——上限激励转化主体。对省内科技项目带头人或研发团队自主研发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项目带头人和工作团队在片区缴纳养老保险和结算薪酬、并在片区办公的,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给予80%的补贴,又在片区落户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提高员工收入补贴。列入省、市、区重点产业项目名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在与片区约定的建设期内,项目单位员工年收入20万元以上的,以及哈尔滨市以外新入驻片区、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区本级留成)年增加300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含区域总部、房地产企业除外),员工在片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给予50%的补贴,又在片区落户的,个人所得税超过应纳税所得额15%的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增加人才公寓补贴。与片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自有房产、申请入住片区人才公寓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三年内减免全部租金。
加大生物医药产业扶持力度
哈尔滨新区有关负责人介绍,《政策措施》提出加大生物医药产业扶持力度,重点是针对生物医药全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加快、宏观政策调控力度加大、企业转型升级异常迫切的阶段性行业特点,加强规划引领,分类破解遗留问题,推行投产即奖、增产再奖,上限匹配研发投入,鼓励新药注册投产,努力把利民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打造成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制造基地。除医药产业扶持政策外,下一步,将在适时出台的《政策措施B版》《政策措施C版》等系列政策中,推出其他产业扶持政策。
——优先纳入发展规划。广泛开展对俄生物医药产业合作,优先打造最具辨识度的生物医药产业制造基地。
——破解药企遗留问题。对应享受《哈尔滨市人民**关于哈尔滨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的生物医药企业,尚未得到扶持资金的,企业出具情况真实性承诺后,代为兑现,统一结算。
——大力推行投产即奖。对新建的生物医药制造业项目(高新技术领域),投产后前3年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区本级留成和省市返还合计),全额奖励给企业,后2年80%奖励给企业。对生物医药企业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合作,产品在片区投产并“入统”的,每户企业给予最高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推行增产阶梯奖励。对培育大品种成效明显的,单个品种年销售额首次突破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的,每上一个台阶,省市返还的奖励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上限匹配研发投入。对生物医药企业研制创新药、改良性新药和首仿药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类医疗器械参照执行),每年新增的研发投入,按上限享受相关政策,给予20%的匹配资金支持,最高500万元。
——鼓励新药注册投产。对通过新药技术转让或药品生产技术转让在片区注册投产的优势药品,经评审,按实际转让或评估费用的50%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最高500万元。对获得在研药品权属,完成药品研发,并在片区注册投产的药品,扣除每年的研发补贴后,按实际投入或转让价格的50%给予持有企业一次性补贴,最高1000万元。
加大政策兑现落实力度
据哈尔滨新区有关负责人介绍,加大政策兑现落实力度,重点是专人负责兑现,缩短兑现周期,明确兑现范围,提出兑现要求,确保政策可操作、可实施。对此,新区将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立单一政策兑现窗口,各项奖励政策尽可能按季度实现兑现。
——实行单一窗口受理。成立片区扶持政策兑现中心,在片区审批大厅设置专门窗口,专人负责政策落实的指导和服务。
——缩短政策兑现周期。各项政策尽可能按季度兑现,年末统一结算。
——普惠新区市场主体。本政策措施支持的范围为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片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或机构。
——配套制定实施细则。奖励、补贴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当年对片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100%(包括区本级留成及省市返还合计)。对不遵守信用的企业,追回已享受的政策,三年内不支持申请国家、省、市及片区的扶持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纳入失信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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