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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 11: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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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1)追加行唐县建设用地规模378.6667公顷(5680亩);追加耕地保有量 375.7333公顷(5636亩),其中,异地代保耕地保有量1117.0000公顷(16755亩),核减耕地保有量741.2667公顷(11119亩);核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83.6000公顷(10254亩)。
(2)2020年全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016.4000公顷,较调整前增加378.666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512.8105公顷,较调整前增加366.127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196.1599公顷,较调整前增加454.926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503.5895公顷,较调整前增加12.5395公顷。
(3)2020年全县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为927.7500公顷,较调整前增加378.6667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818.3913公顷,较调整前增加322.451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713.6022公顷,较调整前增加295.6822公顷。
(4)市级追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78.6667公顷,85个地块。其中,27个地块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用地,面积298.4524公顷;31个调整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47.3520公顷;13个调整为独立工矿用地,面积20.3228公顷;1个调整为交通用地,面积12.0625公顷;13个调整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面积0.4770公顷。
(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104.1366公顷用于中心城区建设,185.3435公顷用于开发区建设,25.4653公顷用于航空5S产业园建设,33.5453公顷用于扶贫项目建设,11.1309公顷用于民生项目建设,8.8640公顷用于发展现代物流业,10.1811公顷用于重点乡镇建设。
(6)城市开发边界内280.0310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调整为城镇用地。
(7)规划调整完善后,全县建设用地规模10966.538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8512.810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196.1599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6316.650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483.7275公顷。其中,建设用地规模较调整前增加362.225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366.1272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454.9266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减少88.7994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减少3.9016公顷。
(8)全面推进县城中心城区建设,按照 “打造颖水河两岸,建设一城三区,实现产城融合”的发展思路拓展城区发展空间,并围绕构建“一轴、四横、七纵”的路网格局,高标准建设城市主干路。规划期间落实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104.1366公顷,共涉及18个地块,位于安香乡张霍口村,龙州镇东街村、东庄村、韩家庄村、刘七里峰村、马凹村、西关村、庄头村,市同乡东霍同村、东塔子庄村、高家庄村、西霍同村、西塔子庄村,只里乡白庙村、贝村、执阳村。
(9)将着眼于助推京津冀协同发展,以经济开发区为平台,加大京津产业转移承接力度,着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建材、新材料和节能环保、新能源和生命健康产业。规划期间共安排11个地块支持开发区建设,落实新增建设用地规模185.3435公顷,位于安香乡东正庄村、西正村、东留营村、北张吾村、岳霍口村、东伏流村、西留营村、东安香村、西安香村,上方乡羊柴村、上方村。
(10)航空5S产业园项目落地,系“十三五”时期重点建设项目,完善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5.4653公顷,涉及1个地块,位于玉亭乡北城仔村。
(11)将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全面融入京津冀物流体系和环渤海物流供应链体系,力争到2020年发展成为北部重要大型现代物流产业基地,基本形成现代物流业“两轴、三中心、四园”的空间布局。落实新增建设用地指标8.8640公顷用于保障现代物流业发展用地,涉及地块4个,位于上方乡许由村、城寨乡南豆庄村、口头镇南岗底村。
(12)划定城市开发边界2804.0663公顷,允许建设区1756.3783公顷,有条件建设1047.6880公顷,分别占划定面积的62.64%、37.36%。城市开发边界划定范围包括中心城区老城区、中心城区新城区、经济开发区南区和经济开发区北区四部分。
(13)中心城区老城区部分:开发边界划定面积694.0282公顷,划定范围为环颖水河以东、以北,东外环路以西,朔黄铁路以南。城市开发边界内允许建设区面积587.338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106.6902公顷,分别占到老城区开发边界面积的84.63%、15.37%。
(14)中心城区新城区部分:开发边界划定面积581.4504公顷,划定范围为西外环路延纬四街、经五路、西环南路以东,南外路环、复兴大街以北,东外环路以西,颖水河以南。城市开发边界内允许建设区面积377.5681公顷,有条件建设区203.8823公顷,分别占到新城区开发边界面积的64.94%、35.06%。
(15)经济开发区南区部分:开发边界划定面积919.2656公顷,划定范围为东至岳霍口村东,西至京昆高速,南至西正庄村北,北至春露街和繁荣大街。区内允许建设区面积593.029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326.2358公顷,分别占到经济开发区南区开发边界面积的64.51%、35.49%。
(16)经济开发区北区部分:开发边界划定面积609.3221公顷,划定范围为东至阳关村东,西至郜河东岸,南至明旺乳业,北至上方村北。区内允许建设区面积198.442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410.8797公顷,分别占到经济开发区北区开发边界面积的32.57%、67.43%。
(17)行唐县将按照“打造颖水河两岸,建设一城三区,实现产城融合”的发展思路,引导中心城区南跨颖水河向行唐开发区发展,将颖水河南岸和行唐开发区南区纳入中心城区规划范围,推动中心城区拓展发展空间,优化用地布局,促进经济开发区与中心城区资源共享、设施配套、功能互补、产城融合、一体发展,形成颍水河北岸老城区、颍水河南岸新城区和行唐经济开发区一城三区互动发展的城市格局。
(18)在不突破中心城区2030年规划控制范围前提下,中心城区新城区和经济开发区南区向南、向北发展,是行唐县未来五年中心城区以至全县发展的重点。
(19)规划调整后,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分别为8512.8105公顷、1697.8537公顷、86408.6558公顷,行唐县无禁止建设区。与调整前相比,允许建设区净增加366.1272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净减少424.4685公顷,限制建设区净增加58.3413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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