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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8 09:2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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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预审申请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查验的原件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核实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分中心二楼。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业主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本工程须核实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等材料);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劳动合同;
(4)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若合同无法体现相应要求内容的则可附上业主证明等补充材料);
(5)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书;
(6)委托代理人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五、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每标段,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不含)招标失败,重新招标;当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含)时,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六、其他说明:
1、多个标段提交一套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即可,但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所申请标段。
2、每个报名申请单位最多允许报名12个标段;单条线中前四类专业系统工点设计标段(**-XTSJ01标~**-XTSJ04标)中,累计最多允许中2个标段(优先报价高的标段);在两条线同一专业系统工点设计标段(例如:VI-XTSJ01标、S1-XTSJ01标)中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注:在任何情况下,推荐中标候选人优先次序为排名次序,拟中标人不得自行改变其推荐中标顺序,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本次招标优先推荐6号线的标段,同一专业中已在6号线被推荐的将不在S1线标段中被推荐)。
3、本次招标的系统工点设计项目中,配置同一项目负责人的单位只允许中1个标段(优先报价高的标段)。
4、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和S1线工程总体总包、土建工点(含区间、车站、市政)、系统工点设计项目所有标段中,配置同一项目负责人的企业最多允许中一个标段,请投标人合理配置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点设计和系统工点设计招标时段预计同期)。
5、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zzyjy.com.cn”、苏州轨道交通网“www.sz-mtr.com”网站上发布。
6、本公告中的“计划开、竣工时间”仅指本设计项目的计划时间。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668号
联系人: 冯燕华、谢泽华 传真: 0512-69899100 电话: 0512-69899103/9100
邮编: 215004 E-Mail:
9.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 性别: 男 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 联系电话: 上岗卡号: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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