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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3 07: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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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春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6年12月19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12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6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土地竞买投资建设城市汇集商业项目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欧亚卖场)拟参与长春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宗地代码220104009144GB00025)。
地块位置:高新区,飞跃路以东。地块范围:东至长春水务集团、西至飞跃路、南至光谷西街、北至长春水务集团。土地出让面积:21,849平方米。土地用途:住宿餐饮、商务金融用地。土地出让使用年期:商服40年。
董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参与土地竞买,建设城市汇集商业项目,是本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对发展新商业模式,巩固强势地位,提高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对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同意:控股子公司欧亚卖场参与此次土地竞买,按照该土地挂牌出让文件的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同时,授权欧亚卖场具体负责该土地竞买事宜。如竞买成功,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欧亚卖场投资建设城市汇集商业项目,并成立全资子公司长春欧亚汇集商贸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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