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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4 09: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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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一审 市人大常委会听取报告( 2011年9月22日 )
针对“倒楼事件”和“11·15”火灾事故,由亡羊补牢到未雨绸缪,一部专门规范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将chutai。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9月21日继续进行,对《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建交委主任黄融所作的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甘忠泽所作的相关审议意见报告,并对条例草案及其说明进行了分组审议。据悉,此次审议的条例草案,根据上位法的有关规定和上海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实际,在强化和细化建设工程参与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调整政府监管体制、转变政府监管方式、完善政府监管职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各方反映集中的施工工期、依法发包、人员培训、监理报告制度等问题予以规范,并推出工程质量责任保证保险、建筑幕墙专项资金、工程风险评估等制度。
审议中,孙运时等委员认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这部地方性法规,非常及时,很有必要。建议既要按照问题导向,就事论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针对性条款,还要对今后可能遇到或发生的问题,有前瞻性的思考。季晓东委员认为,建设工程应有一个“质量百年大计,安全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建立“优质工程、精品工程、百年工程”的目标,不能只设立底线。建议要体现新的质量观,优先发展新型安全、节能、环保的建筑,并建立相应的质量和安全标准。张载养、瞿钧、陈强努等委员建议,不能在同一项目中既是建设单位又是监督单位,不能既当教练又当裁判,应明确监理部门必须由第三方或非利益相关方承担。还有委员建议,监理和监测费应该委托真正独立的第三方评估支付,而不是业主说了算。
会议还听取了黄融所作的市政府关于本市贯彻实施《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副主任委员陈兆丰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并对两个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听取了市经信委副主任尚玉英所作的市政府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情况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俞国生所作的市人大相关调研情况报告;听取了市民宗委主任曹斌所作的市政府关于宗教事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生、胡延照、钟燕群、杨定华、蔡达峰、吴汉民出席会议,副主任郑惠强主持会议。副市长沈晓明,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列席会议。
评:是高标准高技含高品质高聚集高智慧,而不是低标准低技含低品质低摊饼低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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