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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 11: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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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科技产业园创业创新园(检验检测专业园)地块一建设项目融资+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岳麓科技产业园创业创新园(检验检测专业园)地块一建设项目已由长沙市岳麓区发展与改革局以岳发改投字[2015]1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岳麓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融资与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 标 人:湖南岳麓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岳麓科技产业园创业创新园(检验检测专业园)地块一建设项目融资+施工总承包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
建设规模:岳麓科技产业园创业创新园(检验检测专业园)地块一,占地面积为135亩,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14万平方米;其它园林景观及市政配套工程。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5.5亿元
资金来源:自筹
承包方式:融资+施工总承包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要求工期:两年。
融资、回购期限及比例
4.1融资担保:发放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中标人以银行保函形式向招标人提交3000万元融资担保。
4.2建设期融资:根据建设单位审定的工程建设进度年度计划,中标人向招标人指定的专用账户注入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应付工程进度款的资金,按照资金实际到账时间计算利息,建设期计算利息但不支付,第一次支付回购款时一次性支付建设期利息。
4.3工程款的支付:工程进度款按基础工程验收、主体工程验收、装饰装修工程验收三个节点支付,每节点支付额度为确认已完成工程建安费用的65%;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建安费用的85%;经长沙市岳麓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和长沙市岳麓区审计局审定后支付至工程建安费用的95%;工程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款项。
4.4回购期:回购期为五年,自每个单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4.5回购方式及比例:
项目建成后由政府出资回购,分5年还本付息,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回购期第1年起始日后15日内第一次支付回购款,付款比例为工程结算总价的15%;回购期第2年起始日后15日内第二次支付回购款,付款比例为工程结算总价的15%;回购期第3年起始日后15日内第三次支付回购款,付款比例为工程结算总价的25%;回购期第4年起始日后15日内第四次支付回购款,付款比例为工程结算总价的25%;回购期第5年起始日后15日内第五次支付回购款,付款比例为工程结算总价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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