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4-1-30 10: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软件测试运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软件测试运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冀发改投资(2024)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统筹生均拨款及学宿费收入等,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软件测试运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2.项目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东风东路999号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内。3.工程概况:新建软件测试运维实训基地一座,包括东、中、西区三部分(东、西区地上五层,中区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3.7米,总建筑面积33750平方米,均为地上,其中东区云计算专业群实训中心14050平方米,包括密码技术应用专业、区块链技术应用专业、云计算技术应用专业、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等实训用房;中区大数据专业群实训中心6597平方米,包括产教融合实训成果展示用房,软件技术专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大数据技术专业等实训用房及南侧室外平台;西区物联网专业群实训中心13103平方米,包括现代移动通信专业、智能产品开发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信息技术服务等实训用房。4.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3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并出具施工图设计等所有成果文件,并通过相关审批手续;施工工期:自设计完成后320日历天内竣工。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工作,施工图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设备采购及安装工作;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室外工程除外)施工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及施工能力;(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即以上三种资质之一均可);(3)施工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
3.1.2 业绩要求:企业业绩:投标人近五年以来须具有至少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EPC工程总承包业绩。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近五年以来须具有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3 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2月1日之后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 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需联合体各方满足要求。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3)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施工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6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全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并签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9 00:00至2024-02-03 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2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