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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9 11: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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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区总部商务区明珠一号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动区总部商务区明珠一号项目设计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关于开展启动区总部商务区明珠一号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4】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 雄安雄商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概况:
明珠一号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
明珠一号开发项目包括47#、49#两个地块的地上全部工程以及地下0.5层夹层,配合开展枢纽配套工程相关的地下一层、二层、1.5层夹层的调整完善,以及与用地周边市政道路、市政管线等衔接和预留工作。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商业、公共活动空间及相关配套工程。
具体建设内容依据规划条件,业态及比例以最终策划定位报告为准。 明珠一号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100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7500平方米(已扣除城际站光廊面积约4430平方米,不含在本次设计范围内),地下0.5层夹层车库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另包含47#、49#两个地块计划纳入本项目的地下工程方案调整及配合初设、施工图调整,另考虑利用城际站枢纽地下建筑面积约12400平方米,其中办公配套建筑面积约11000平方米,地下1.5层车库专用坡道建筑面积约1400平米。 具体建设内容依据规划条件,业态及比例以最终策划定位报告为准。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2服务要求: (1)服务期限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后5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审批完成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完成前,须提供BIM碰撞检测报告),施工配合期从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运营前期配合阶段至正式运营之日止。(最终以项目建设情况及招标人要求确定为准)。 (2)设计服务要求: ①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书要求; ②设计成果符合中国现行规范要求,设计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等文件编制要求,达到河北雄安新区及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各类管理办法要求的深度标准。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1.4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总投资约为75200万元,工程费约为32843.41万元。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价为8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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