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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6 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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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2020]长沙市110号地块挂网,据悉,该宗地为长沙国际体育中心综合体项目用地。
地块位于雨花区劳动东路,出让面积107648.48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1B2≤7.9;B3≤1.35,起始总价181465万元。
该宗地规划用途为商业商务用地和娱乐康体用地(B1B2/B3),
其中商业、商务用地面积34818.26平方米,容积率≤7.9,绿地率≥20%,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180米。
娱乐康体用地面积72830.22平方米,容积率≤1.35,绿地率≥20%,建筑密度≤50%、建筑限高≤30米。
挂牌条件如下:
1.竞买人注册资本1亿元及以上,竞买人(或其母公司)须同时具备5A级写字楼、甲级综合体育馆(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发布《公共体育场馆建设标准》的通知)等项目的开发经验。
2.竞买人(或其母公司)须有超过60万平方米体育场馆及体育配套产业的自持物业。
3.竞买人须在此项目中自持商业部分10%的建筑面积(至少自持5年,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自营或参股商业面积超过30%。
4.竞得人须参与长沙市体育局以EPC+LOT(工程总承包+租赁运营)模式对项目东侧体育馆及竞技训练中心组织的招投标,中标后须承担以下工作:
(1)承担项目东侧272.89亩(净用地面积约159.11亩)体育用地上的体育场馆(超过18000座位的甲级综合体育馆、主体育馆建筑面积约88240平方米、主体育馆配套建筑面积约1520平方米)及竞技训练中心(建筑面积51075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约48654平方米)等体育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营及服务等工作,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9亿元。东侧宗地拟建的建筑面积及地下车库面积以审批后的规划方案及施工等文件确定的面积为准,最终建设投入标准以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长沙市财政局等部门审批成果为准。
(2)承建的体育场馆及竞技训练中心须与本宗地同步启动建设,在2年内完成项目建设及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投入使用标准,完成验收之日起6个月内将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将产权无偿移交长沙市体育局或其指定的机构;
(3)产权移交长沙市体育局或其指定的机构之日起由竞得人承租运营(期限为20年)体育馆及体育馆配套,竞得人须根据资产评估的价值向长沙市体育局或其指定机构缴纳租金。租金标准须经长沙市财政局审核,并经市ZF批准同意。
5.竞买人所建东侧体育场馆应能举办篮球、冰球等赛事及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竞买人或其母公司应有逾50人的文化体育运营团队,引进国际国内的顶级赛事资源和青少年体育培训机构,确保场馆的充分利用。体育场馆运营应优先保障公共体育需求,按《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体经字[2014] 34号)、《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经字[2015] 36号)要求向市民提供免费或低收费全民健身服务,由长沙市体育局监督落实。
6.竞买人取得最高报价人资格后须向长沙市体育局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核符合以上条件并签订《产业项目建设及运营发展监管协议》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若不符合以上条件则竞买无效,保证金扣除5%后予以退还,《产业项目建设及运营发展监管协议》与挂牌须知一并公告。
7.本次土地出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以上挂牌条件由长沙市体育局负责监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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