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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15 21: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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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决策部署,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运用地方**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现面向社会征集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积极报名,我局将按照政策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地块条件等因素,确定拟收回意向地块和时序安排,分批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申报2025年度运用地方**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项目。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区域 邯山区、丛台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冀南新区。 二、征集项目范围 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已动工未建设完成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但具备分割条件的土地;其他用途的土地;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三、征集时间 2025年4月15日-4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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