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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9 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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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2023年武汉也有专门的纾困政策。摘录如下:
补充市融资担保公司资本金,加大担保融资增信支持力度,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企业针对餐饮、零售、住宿、旅游等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专属政策性担保和金融服务解决方案,降低担保费率。扩大中小企业融资应急资金、农业应急基金适用范围,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
帮扶市场主体纾困解难。2023年,武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享受财政补助的创业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孵化机构对承租其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1月份租金、缓收2—4月份租金;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对受YQ影响未及时缴费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2023年3月31日前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并免收滞纳金。鼓励中小企业参与ZF采购活动,其中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以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给中小企业。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利用ZF采购合同向银行“无担保、无抵押”线上融资。
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全面执行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2023年,继续对购置符合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落实制造业企业缓缴税费政策,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在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阶段性缓缴政策到期后,允许参保单位在2023年12月31日前采取分期或者逐月等方式予以补缴,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明确预留份额。2023年4月,市财政局制发《武汉市市直部门单位ZF采购工作指引(2023年版)》,进一步明确要求预算单位在预算编制环节、计划备案环节,严格落实采购预留份额政策要求。2020至2022年,我市中小企业获得ZF采购合同份额占比达88.3%。
纾困政策落实情况:
强化金融支持。举办2023年科技金融早春行活动,全市共建立线下首贷服务站70家。召开金融高质量发展工作会,开展46场政企专题对接活动,举办31场上市和投融资对接活动,直接融资规模达1205.3亿元。积极响应SWSZF号召,拓展市融担公司职能,成立应急资金公司,为我市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还旧贷新”短期资金支持,缓解应收账款回收周期压力。2023年1至5月,累计完成应急转贷业务168笔,发放资金总额22.33亿元。
降低经营成本。2023年上半年,累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3791.8万元,缓交租金4843.8万元;支持稳岗就业创业,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186.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17.5万元;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惠及参保单位19.55万户,减负约1.36亿元;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惠及参保单位18.93万户,减负约4.94亿元。
化解拖欠账款问题。积极收集排查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线索,督促各有关单位筹措资金加快欠款清偿,推动各类问题线索化解,2022年全市无分歧欠款化解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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