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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 17: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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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内环快速化改造工程照明施工
【发布时间:2015-03-26 阅读次数:40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内环快速化改造工程已由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并住建字[2015]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照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本工程东起建设路西至滨河东路,道路全长3.933公里,宽50米。建设内容:土建、安装及其变配电工程。投资约800万元;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6日至2015年4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太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太原市金刚堰路20号)报名。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招投标网、太原日报、太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太原建设工程信息网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 招标代理:山西广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太原市新建路38号 地址:太原市新建南路106号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0351-8710355转8709 联系人:赵瑛 电话:0351-7246970
备 注: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查询需提供相关资料:投标单位书面查询申请函、招标公告、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授权书(必须加盖法人名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4、联 系 人:王伟 电话:0351-6168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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