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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27 19: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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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大观园东片区拆迁规划事件的调查
市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1240186号
提案者
张望委员
标 题
济南市大观园东片区拆迁规划事件的调查
建议、批评和意见内容
一、事件
1、济南市规划局于2010年7月23日公示《大观园东片区土地熟化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公示》
引起大量居民抗议!
二、原因探究
1、旧城改造定性
此规划项目涉及经四路、经七路、纬二路、林祥南街区域内的4000余户居民。片区内建筑年龄均为20年以内,内市政设施齐全,不存在旧城改造的前提条件!
2、部分职能单位操作程序
直至2010年7月《公示》张贴,相关部门一直未向项目利害关系人征求意见,单方面划定大观园东片区为旧城,单方面做出“改造”行政许可,《公示》前的所有行政许可行为均未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也未能做到政务公开并召开听证会。
2010年12月24日召开的听证会上,大部分听证代表均表态坚拒决绝拆迁规划,但是,济南市规划局随后仍不顾民意,为此项目办理了《国有土地规划许可证》!
3、对拆迁的恐惧
全国各地层出不穷的强拆、血拆事件,加之部分职能单位低下的公信力,无不揪紧了广大利害关系人的心!
4、对拆迁赔偿的两难选择
大观园东片区属于济南市成熟居住片区,是市中心稀有的成熟的以多层板楼为主体建筑形式的居民生活区,二手房价格均价水平为13000元/㎡左右(2010年11月官方数据),是典型的升值基数高、速度快、空间大的城市核心地段,而《公示调整》显示,经四路以南回迁安置区域过于狭小,导致大部分居民难以实现回迁(几乎所有利害关系人都坚决反对回迁至馆驿街片区)。
从这一片区拆迁户的角度来看,选择货币补偿,就意味着损失巨大的升值空间;选择回迁,即使能够最终实现,也要面临选房、补差价、交房时间没有把握、过渡期间的漂泊、回迁房质量普遍低下、回迁后生活环境、质量下降等问题。
三、建议
1、顺应民意,对大观园片区的开发重新论证。
2、改善工作方式方法,开辟渠道听取民声民意,真正体现执政为民,打造和谐社会
答 复
张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济南市大观园东片区居民抗议拆迁规划群体事件调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提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区委副书记、副区长梁英为同志作出批示,要求区相关单位认真办理。
一、关于大观园东片区项目的有关问题
大观园东片区建筑多数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设使用,大部分楼房为使用预制板的砖混结构,抗震标准不高,市政设施落后,配套功能不完善。为提升老城中心区的功能品质,繁荣城区经济,改善区域居民生活,今年我市人代会通过的《济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把大观园东片区项目确定为“十二五”期间济南重点建设的16个城市综合体之一。这一项目的开发建设,对于实现市委市政府“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的决策部署,加快全市转方式调结构、提升城区现代化水平、促进民生改善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成后,将大幅提升济南市城区功能品质,极大方便区域居民居住生活。
二、关于听证会的有关问题
经了解,济南市规划局于2010年12月5日在《济南时报》第15版刊登了《大观园东片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事项暨利害关系人听证权利公告》,对召开听证会事宜进行了公告,按规定由居民推选出听证代表,并于听证会前七日将听证通知送达听证代表。2010年12月24日,市规划局举行了该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前听证会。2011年1月6日,市规划局颁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关于拆迁安置的有关问题
为把该项目建设成为得民心、顺民意、聚民力的民心工程,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区拆迁办等部门组成的片区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拆迁安置等热点难点问题,反复论证方案,广泛吸纳民意,充分考虑了居民意愿和实际利益,明确了拆迁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将对应安置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回迁安置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得到了辖区绝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拆迁安置中,片区居民可以选择三种拆迁补偿方式:回迁安置、货币补偿和外迁安置。项目安置的房屋价格、拆迁房屋补偿价格、装修补偿价格等方面,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选取评估机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确定。
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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