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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09: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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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fllyf 于 2014-9-14 09:31 编辑
你这个人真是有意思 建筑行业的国标规范白纸黑字规定的内容我转述在你眼里就成信口开河啦?我问你啊 我 ...
linkyjay 发表于 2014-9-14 02:24 
我说你信口开河不是说你转述规范有问题,而是只道其一,不道其二。你自己都说避雷针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为什么到了擦窗机这里就不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规范是否白纸黑字说明再算入总高度时,擦窗机和避雷针一定是区别对待,双重标准?这才是有意义的证据。
可惜的是,一开始那个申请修改我广州绿地数据的哥们和论坛管理员在判定此楼只有199.85米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提出过你说的这个标准和规范,非常可惜,再次证明他们是先下结论,再去到处找证据证明结论。而不是先充分探讨证据,再谨慎下结论。这两者的逻辑上的差别,你应该能想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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