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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 12: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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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顺利组织完成昆明新机场行业初步验收】
2012-05-02
根据《昆明新机场建设联合协调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纪要》(云南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24期)要求,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负责昆明新机场民航专业工程行业初步验收和转场协调指导工作。为给民航局顺利开展行业验收创造条件,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根据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申请,于2012年4月23日至27日组织有关单位对昆明新机场民航专业工程进行了行业初步验收。参加验收的有民航云南监管局、重庆监管局、云南省发改委、民航办、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以及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质量监督等单位的人员。西南管理局吴小兵副局长出席24日昆明新机场行业初步验收大会汇报会,对初步验收提出了工作要求;西南管理局蒋文学书记出席了27日昆明新机场行业初步验收大会通报会,对机场后续整改工作和昆明新机场转场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昆明新机场工程于2007年经国函〔2007〕10号文批准立项,于2008年经发改交运〔2008〕2309号文批准可研,于2009年经民航函〔2009〕204号文批准工程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总概算为188.3535亿元。
本次验收昆明新机场民航专业工程于2008年12月5日全面开工建设,分别于2011年11月2日至3日,2011年11月29日至30日通过昆明新机场建设指挥部组织的竣工验收。
验收过程中,验收组根据吴小兵副局长在24日在行业初步验收大会上的要求,在检查过程按照民航局提出的“严格工程质量、严格验收标准,严格开航条件”的“三严”要求,以确保工程质量为前提,以保证飞行安全、确保顺利通航为目的,对验收项目进行了为期3天的逐项认真、细致检查。经讨论,验收领导小组认为昆明新机场民航专业工程基本完成了批复的设计内容,在对验收组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成后,基本具备行业验收条件。
根据此次行业初步验收情况,结合昆明新机场转场工作,蒋文学书记指出:一是昆明新机场工程按行业验收条件、正常运行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建设方要高度重视本次验收中各验收组提出的整改问题,积极整改,确保满足行业验收要求;二是昆明长水机场要组织开展机场使用手册的培训工作,为转场后的安全运行打下基础;三是机场要做好转场运行的牵头、抓总工作,西南管理局也会对转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积极协调,使昆明新机场转场工作有序进行;四是在后续航空公司、航油、空管局的验收中,希望各被验单位能按时全面提供验收资料,确保西南管理局按制定的时间节点进行验收;五是希望昆明新机场在民航局、云南省委、云南省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各单位努力,齐心协力,顺利完成转场工作,为云南省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建立航空强省的战略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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