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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7 17:2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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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总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受新疆广汇信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2014年8月完成了《广汇总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管理规定(试行)》新环评价法(2013)488号的规定,现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具体公示信息如下:
1.项目概况
广汇总部项目位于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43°50’30.43”,东经87°32’01.13”项目区北侧及东侧均为在建高铁及高铁附属设施;南侧为规划用地,现临时为高铁现场指挥部;西侧为规划经四路;新疆项目总投资7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95万元,占总投资的1.96%。
广汇总部项目由穿越而过的经五路和纬六路划分为B-05、B-06、B-08、B-09四个地块,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10911.60m2,总建筑面积353064.40m2。根据建设方的规划,B-05主要建设1栋10层的广汇总部办公大楼;B-06主要建设1栋18层酒店附带3层裙房;B-08主要建设1座3层的中国雪莲堂近现代美术馆、2栋分别为27层、32层的酒店式公寓,两栋酒店式公寓之间用廊架相连;B-09主要建设1栋25层写字楼,2栋分别为27层、32层的酒店式公寓,写字楼与酒店式公寓之间用廊架相连。配套建设地下及地上停车场。总建筑密度21.99%,容积率2.50,绿地率39.51%。
本次评价是根据开发商初步规划对项目进行整体评价,项目建成后,裙楼招商如引进餐饮、娱乐等服务业,物业管理部门应督促进驻商到环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的环保审批手续。
2.评价结论
2.1环境质量现状
(1)本次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铁路局监测点SO2日均值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34~0.74之间,均不超标;NO2日均值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44~1.21之间,超标率14.3%,最大超标倍数0.21倍,M10日均值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30~1.03之间,超标率14.3%,最大超标倍数为0.03倍,超标原因主要是监测期间乌鲁木齐市冬季采暖季还没有结束,煤烟性污染造成区域环境空气SO2、NO2、PM10本底值超标。监测站监测点SO2日均值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19~1.04之间,最大超标倍数0.04倍;NO2日均值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59~1.38之间,最大超标倍数0.38倍,M10日均值浓度标准指数范围在0.47~1.00之间。
(2)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新疆日报社机井的地下水中总硬度和硫酸盐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的Ⅲ类标准,地下水18项监测指标中16项指标可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总硬度、硫酸盐均超标,超标倍数分别为1.0、1.20倍。因此,地下水水质一般,总硬度、硫酸盐超标主要与当地环境地质、储水介质有关,属原生环境问题。
(3)由监测结果可知,各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4b类标准要求,拟建工程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2.2施工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施工期环境大气影响主要有施工扬尘、装修材料中有机溶剂以及运输车辆尾气的影响。施工扬尘主要决定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以及风力等因素,主要影响范围一般为施工区界以外100m内。
装修材料中有机溶剂主要来自胶合板及涂料。胶合板中因含有各种黏合剂,常挥发出甲醛,五氯苯酚等有害气体。涂料使用后其中溶剂将全部挥发到大气中去,一般含有苯类等有机物。随着时间的流逝,有害气体的挥发强度会逐渐衰减,但往往延续时间很长。
施工中使用大量的施工机械、材料运输车辆,使区域内尾气排放增加,主要污染因子为CO、非甲烷总烃和氮氧化物,因排放量相对较小,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甚微。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主要包括食堂用水、盥洗废水和冲厕水等,含有一定量的油;施工活动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合、砖的淋湿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及清洗用水,含有大量的泥砂。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因调试、清洗设备,也会产生一定量的含油废水。混凝土拌合、砖的淋湿用水大部分留在建筑材料中通过自然蒸发消耗,从废水产生量上看,以生活污水为主。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噪声主要有施工运输车辆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两类。施工噪声对周围地区声环境影响,采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进行评价,相应噪声限值见为昼间70 dB(A),夜间55 dB(A)。一般情况下白天施工机械噪声影响超标区域在20m范围以内,在做好噪声防治措施的条件下,拟建工程对周围地区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拟建工程地基开挖阶段共开挖土方约7.56万m3,剩余4.54万m3(60%)需清运出场送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处置;建筑垃圾产生量约706.13t;装修垃圾约1059.19t。建筑垃圾部分进行分拣回收,其余不能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填埋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1.5t,统一收集后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垃圾场填埋处理。
(5)生态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总用地面积110911.60m2,在施工期间,挖方量约7.56万m3,填方量约3.02万m3,弃方量约4.54万m3。随着施工场地开挖、填方、平整,地表植被铲除,土壤松动,致使地表大面积裸露,遇到较大降雨冲刷或大风吹蚀,易发生水土流失,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植被破坏在一段时间内难以恢复,使选址区内的土壤失去了天然的保护伞,增大了水土流失的可能性。
2.3营运期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地面停车位及地下车库集中排放的汽车尾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以及垃圾集中收集点及中水回用设施产生的恶臭,地下车库集中排放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CO、THC、NOx,排放量约为29.42t/a、1.22t/a 、1.26t/a。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来自酒店内、酒店式公寓内餐厅以及裙楼内可能进驻的餐饮业燃气使用天然气,主要污染物为NOx、CO等,民用天然气污染物排放量为NOx0.34t/a、CO 0.067t/a。
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不大,通常为间断、分散排放,因此对小区空气环境影响不大。餐饮业后堂的烹调油烟,是一种混合性污染物,拟建工程建成后进驻该项目区商业用房的所有餐饮服务业都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并按照环保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确保运营期产生的油烟能够达标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用水主要有人员生活用水、公共建筑用水、绿化用水、消防用水以及未预见水量,年排废水量为90.17×104m3/a,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SS、NH3-N、动植物油等,各污染物年排放量分别为360.68t/a、180.34t/a、198.37t/a、22.54t/a、9.01t/a。
拟建工程设有酒店及酒店裙房,由于目前餐饮企业的规模、数量等无法确定,因此本评价只对餐饮废水排放提出要求,待引进服务项目时,必须到环境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河东污水处理厂统一进行处理。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噪声主要来自拟建工程内外的交通噪声和风机、水泵、电梯等设备噪声以及人群各种活动产生的社会噪声。
交通噪声通过距离衰减、空气吸收及建筑物遮挡等,拟建工程所在区域内部声环境可以达到50dB,临路楼前均能达到55 dB。在高峰期楼前达到60 dB,楼后达到50-55 dB;夜间道路红线范围内达到60 dB,临路楼前均能达到50 dB,区域内部均能达到50 dB,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4b类夜间的标准。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办公用房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等,产生量分别为1012.5t/a。
拟建工程所产生的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由项目区物业清扫人员统一收集至垃圾收集站,由乌鲁木齐市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每三天收集清运一次,运往生活垃圾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不在项目区内存放,不会造成项目区环境污染。餐厨垃圾产生单位自行清运或委托收运的餐厨垃圾,应交由经批准的餐厨垃圾经营性处置单位集中处理。
(5)生态影响分析
拟建工程建设完成后,总绿化面积43821.17m2,绿地率将达39.51%,为人工生态系统,通过人工种植各类更适应人们审美需求的树木、草坪、花卉等,植物种类和生态系统结构更趋向多样化、复杂化和立体化,因此拟建工程建成后对评价区生态环境是正面影响。
本期公示期为十天,敬请广大公众参与意见,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均可。
B-05、B-06、B-08、B-09四个地块,分别对应着A、B、C、D四个地块。
从项目规划看,没有超高层,特别,广汇集团总部大厦只有10层。
但这依然是十分重要的项目,因为广汇是新疆乃至西北最大的民营企业,他的总部选在哪,会影响一批企业跟风前往。
从打造高铁总部基地这个角度讲,广汇的项目比万达和宝能的都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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