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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0 09: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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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蛟矶烟浪 于 2013-7-10 09:33 编辑
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机构设置 一、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为副厅级机构,是安徽省政府派出机构。在芜湖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安徽省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及集中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抓好集中区规划、开发和管理工作;组织集中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与示范区有关市县协调工作;承担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根据上述职责,安徽省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部
负责机关政务、综合协调和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和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纪检监察和党群工作。
(二)产业发展部(招商部)
负责招商引资、产业发展引导与促进、经济运行协调与统计分析、安全生产监管等工作;承担项目投资、科技发展、商贸流通、外资促进等服务与管理工作。
(三)规划建设部
负责研究拟定集中区发展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参与集中区土地使用和开发的相关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管理、建筑市场监管、园区设施管理与维护、房地产管理等有关工作。
(四)财金部
负责集中区财政预决算和各项财政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工作;承担投资融资、国有资产、财务会计和审计等管理与协调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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