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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 12: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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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A-11 2&3期项目位于南昌红角洲A-11地块,该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方案于2012年5月报市政府批准同意。2013年2月,项目单位根据最新的国家强制性规范、消防、人防和初步设计审查专家意见,施工图在方案的基础上有所调整,并报来调整方案。经我局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和《南昌市城乡规划局规划成果公示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总平面调整规划予以公示。
主要调整内容:
1、二期住宅间距微调。
2、按新规范设置担架电梯一部。故增加可容纳担架电梯一部,导致电梯间面积增加;因此B2-1住宅(30-31#楼),建筑层数由20层降为18层。
3、由于南昌当地消防要求,三合一电梯前室不符合规范,故将电梯核心筒进行调整,面积改变较大,故将B3、B4住宅(32#-33#楼)层数由32层改为30层。
4、C4酒店、公寓(34#楼)为超高层建筑,主要是由于结构要求,柱子大小和剪力墙厚度的增加,使得标准层的面积增加了,三期公寓面积增加669平方米。C3(35#楼)办公楼的楼层数由22层降为21层。此外,一些楼层施工图面积比原方案的面积有微小的调整。
此次调整后,与政府批复的规划方案相比,施工图设计总的公建计容面积减少了46平方米。二、三期总的住宅计容面积合计减少8.51平方米(详见修改详细说明)。
5、根据地名办的要求楼栋号改为由阿拉伯数字表示。
6、具体经济技术指标详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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