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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9 13: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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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发挥芜湖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重要规划、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措施、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切实把各项政策举措落实到位,形成工作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责任单位要主动争取规划、政策、平台、资金和项目支持;对照《芜湖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主要目标责任分工》(详见附件),将指标任务分解至各县市区、开发区,进一步压实载体责任,及时上报需省级层面协调解决事项。责任单位定期将《若干意见》贯彻落实最新进展报送至**小组办公室。
(三)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发挥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平台作用,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积极参与、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畅通商品和要素流通,常态化开展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排查。持续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力争到2025年出让“标准地”占新增工业用地占比达100%。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将亩均效益评价范围拓展到占地5亩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于省内率先推出创业担保贷款线上办理平台,构建独具特色的“互联网+创业服务”体系。聚焦影响企业利润的技术、能源、用工、物流、税费、融资等因素,科学精准帮助企业提质降本增效。
(四)做好要素保障。围绕十大新兴产业,建立相应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支持25个优势细分领域聚焦发展。建立完善市域范围内的补充耕地指标统筹调剂机制,每年将各县市区实施的补充耕地指标收储至市级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库中,统筹保障全市各类建设项目占补平衡需求。积极争取**和省属企业优先在芜湖开展项目合作、设立分支机构,通过世界制造业大会等合作平台,加大招引力度,推动央企来芜投资发展。积极推广“科创企业批量贷投联动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创企业融资支持力度。
(五)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加大督导考核力度,考核评价结果记入干部档案,作为考核考察的重要依据。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凝聚起全市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强大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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