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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1 12: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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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综示土(告)字[2022]22号
经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收回示范区阳曲产业园区太原市龙城北部置业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一、收回太原市龙城北部置业有限公司MG2017-1地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位于阳曲产业园区赵庄片区,用地面积:154.86亩,收回土地面积57.4亩,土地用途:住宅兼容商业、科教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1401222017B00198。
二、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事宜由阳曲工业园区服务中心与用地单位依法协商解决。
三、望上述单位接到收地通知后,带土地相关手续至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四、被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向省人民**土地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联系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阳曲园区五龙口街678号
联系电话:4859419 (综改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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