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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2 23: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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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评估机构承担海南省美术馆项目等2个项目建议书评估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需求
1.海南省美术馆项目报审投资估算52978万元,总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
2.海南省艺术中心(演艺中心)项目报审投资估算267495万元,总建筑面积11.6万平方米。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列入公示名录)建筑专业或综合经济专业;
2.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项目团队成员无失信记录;
3.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咨询,在业内具备较高知名度;
4.有与提供本咨询评估服务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其中项目团队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专业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经济负责人具有造价(或经济)高级职称或者执业资格,以及组成具备相关专业的专家团队;
5.咨询评估应当编评分离,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6.申报单位须从省会城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名单中抽取专家组成项目评估组专家团队;
7.遴选机构专家劳务费由成交商支付。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6.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按顺序列出项目组人员职务、姓名、专业、附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参见下条)。此外,申报单位须从省**审定的省会城市公共文化设施规划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名单中抽取专家组成项目评估组专家团队,评估组专家至少5名,至少包含规划,建筑,经济/造价/财务,美术类,歌舞剧类专业各1名,无需提供咨询委员会专家佐证材料。
7.工作经验。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每人至多3项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评估评审业绩表、评估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以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提供的业绩中如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项目,请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8日17时前,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843室(材料封面上需注明“海南省美术馆项目等2个项目建议书咨询评估(第二次)”),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单位。
(五)遴选确定的评估机构要对评估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等情况,将严肃按照《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委社会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电话:65363586)。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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