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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8 19: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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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里河下游湿地水质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公示
日期:2018-06-12 09:00 来源:环境保护局 阅读次数:89 分享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就十五里河下游湿地水质生态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包河区十五里河下游湿地约100亩区域(紫云路-环湖北路段),起点为紫云路与十五里河交界处,终点为环湖北路与十五里河交界处,治理河段总长度约为2.85km,其中中段有一个1000亩的湿地生态系工程。2018年2月1日,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发改资环[2018]116号文同意项目立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利调控工程、中段湿地净化工程、河道原位净化工程。项目投资约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周扬
联系电话:18055631707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华境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1385694608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1、工作程序
评价工作程序为: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保主管单位审查。
2、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阐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环境现状监测;对工程施工期、营运期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向现场工作人员口头建议;
(2)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3)电话或邮件反应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七、公示说明
公告不少于十个工作日。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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