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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0 23:4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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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BBPLOVE 于 2020-6-11 02:33 编辑
土拍快报|美的17.35亿元斩获经开区近13万方低效用地
2020年1月13日,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来消息,位于位于经开区珠显村、大寨村内的GD(19)001-003号共三宗商住类土地,被贵阳美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17.35亿元总价竞得,总出让面积近13万方。
据悉,GD(19)001号地块位于经开区珠显村、大寨村,东至珠江路,南至浦江路,西至黄河路,北至长江路。总用地面积71869㎡,其中净用地面积59185㎡,市政道路用地面积12684㎡,实际出让面积59185㎡。计容建筑面积:177555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规划指标: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80米,商业建筑比例6%。
(19)002号地块位于经开区珠显村、大寨村,东至珠江路,南至浦江路,西至黄河路,北至长江路。总用地面积40813.26㎡,其中净用地面积32644.08㎡,开敞空间用地面积4173.18㎡(参与指标平衡),市政道路用地面积3996㎡,实际出让面积32644.08㎡。计容建筑面积:97932.24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规划指标: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80米,商业建筑比例6%。
GD(19)003号地块位于位于经开区珠显村、大寨村,东至珠江路,南至浦江路,西至黄河路,北至长江路。总用地面积37823㎡,其中净用地面积36245㎡,市政道路用地面积1578㎡,实际出让面积36245㎡。计容建筑面积:108735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规划指标: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22%,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限高80米,商业建筑比例6%。
据悉,以上地块均要求竞得人必须在《贵阳市城镇低效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余款一年内缴清。因地块为棚改项目,经开区管委会土地交付时间为竞得人签订《贵阳市城镇低效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不超过1年。竞得人在土地交付后一年内必须动工,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此外,还有以下要求:
1.共享设施:根据批准的共建共享方案,轴承厂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共享物业共计20000㎡(独栋公寓15945㎡,地下室4055㎡),一期分摊共享物业5609㎡,其中GD(19)001地块共享物业2952㎡,GD(19)002地块共享物业1429㎡,GD(19)003地块共享物业1588㎡,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辖区**或相关单位。
2.根据筑府办发〔2019〕10号文件规定,经批准的棚户区城中村(独立工矿区)低效用地项目,不再配建公租房。
3.为保证项目的整体性,该地块与GD(19)002、GD(19)003号地块须整体规划、统一实施。
4.一期用地竞得人须积极参与二期、三期用地竞买。
5.装配式建筑应按照《贵阳市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筑府办发〔2018〕25号)要求执行,住宅部分不少于15%,商业部分不少于30%。
6.充电桩应按照《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支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办发〔2017〕45号)要求执行,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应按不低于2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7.因地块为棚改项目,地处经开区核心位置,为重要的景观和生态景点,涉及规划总图方案及商业运营方案由竞得人报经开区管委会审定后开展招商或出售等其他工作。
8.竞得人须按经开区管委会要求提供商品住宅用于回迁安置。经开区管委会以8900元/㎡回购GD(19)001、GD(19)002和GD(19)003号地块共计115000㎡商品住宅用于安置并签订《回购协议》,若三个地块为不同竞得人,竞得人按净用地面积分摊回购商品房面积。回购商品房的建设方案及交付时间以经开区管委会审批为准。因该项目需解决电杆厂搬迁过程中历史遗留问题,竞得人须积极配合经开区管委会解决。
9.GD(19)001、GD(19)002和GD(19)003号地块竞得人须在经开区管委会指定位置建设24班小学及12班中学,并按《市人民**关于印发贵阳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筑府发〔2014〕8号)要求无偿移交经开区管委会,若三个地块为不同竞得人,则竞得人按净用地面积分摊相关建设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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