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8-3-8 11:32:56
|
显示全部楼层
地块编号
2017062
土地位置
玉林市玉东新区玉北大道与龟山路交叉口西北侧。
用地面积
规划用地总面积140337.70平方米(约210.50亩),其中规划用地红线面积54087.64平方米(约81.13亩),其中:地块一规划用地红线面积22278.83平方米(约33.42亩)、地块二规划用地红线面积31808.81平方米(约47.71亩)。规划公园绿地面积15398.56平方米(约23.10亩)、防护绿地面积36856.54平方米(约55.28亩)、规划城市道路用地面积33994.96平方米(约50.99亩),规划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城市道路的产权归政府。
土地用途
批发零售用地(加油站除外)、城镇住宅用地。
出让年限
批发零售用地(加油站除外)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建筑物高度控制(H)
H≤120米
建筑密度(D)
D≤30%
容积率(F)
2.0≤F≤3.5
绿地率(G)
35%≤G
规划地上
建筑面积
规划地上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08176平方米,也不得大于189320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得大于37800平方米,其余规划住宅及配套服务等用房。
建设时间
在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两年内建设竣工。
其他建设
要求
1.须由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单位按规划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2.以玉北大道现状路面高程为基准面,规划防护绿地和用地红线面积范围地下15米以内按有关要求可规划建设地下停车场或本项目所需的其他设施。
3.规划公园绿地的绿地率不得小于80%,绿化覆盖率不得小于85%,规划公园绿地由土地使用权竞得人出资建设,建设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土地使用权竞得人按规划建设完善后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并对社会公众开放和服务。防护绿地的绿地率不得小于80%,绿化覆盖不得小于85%。
4.其他严格按照市住建委出具的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玉东地规设〔2017〕15号)的要求进行建设。
备注
规划指标按规划用地红线面积计算。
意思是有超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