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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 2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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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合肥宝能城二期住宅工程相关单位的处理通报
合建质安监[2017]34号
在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加强住建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的紧急通知》(建质函〔2017〕2686号)文件要求,2017年12月28日,我站在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冬季应急管控措施(第二阶段)专项检查时发现合肥宝能城二期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合肥市宝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梁斌;施工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韩利建;监理单位:深圳市国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邱永保;分包单位:安徽腾飞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园林绿化),法定代表人:项本玉;安徽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幕墙),法定代表人:孙晓志;深圳陆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外墙真石漆),法定代表人:张越军)未按照《合肥市2017年建筑施工大气环境质量冬季应急管控方案》(合建质安〔2017〕87号)要求启动应急响应措施,现场仍在进行施工作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施工现场作业区、场内道路等地面未进行硬化,非作业面裸露的场地、砂石、水泥、堆土未绿化或严密覆盖,场地内浮土浮灰严重。违反了《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九条规定。
二、在大气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建设集团,园林绿化施工单位安徽腾飞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幕墙施工单位安徽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外墙真石漆施工单位深圳陆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等在接到我站停工指令后,未按照应急时段管控措施停工,仍进行土方、自拌砼、石材切割等作业。违反《合肥市2017年建筑施工大气环境质量冬季应急管控方案》(合建质安〔2017〕87号)第三(二)条1款规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2016〕17号)、《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责令合肥市宝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肥所有项目全面停工整改,合肥宝能城二期住宅项目挂红牌警告,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二、给予建设单位合肥市宝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并记录严重不良行为一次。
三、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深圳市国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报批评,并分别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四、给予安徽腾飞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宝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陆城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各记不良行为一次,全行业通报批评。
五、给予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韩利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邱永保通报批评,并分别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希望全市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引以为戒,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类似行为的发生。
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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