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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12 21:5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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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程学院新校园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7-035、036、037、039、040、0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程学院新校园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6】37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100%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工程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造价咨询机构选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工程学院新校园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机构选择)。
2.2 建筑规模:占地面积9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6.34万平方米。
2.3 项目地点:公主岭市范家屯镇新区,地处长春市红梅大街以西、公主岭市范家屯镇新区规划丙七路以东、香樟路以南、丙四街以北。
2.4 标段划分:
一标段:1号图文信息中心、13号大学生活动中心、14号体育馆、15号主体育场、16号一号食堂、20、21、22号3栋宿舍楼、34号理学院应化实验室;
二标段:2号公共教学楼、10号水环土木实训实验楼、11号水环土木综合教学楼、26、27号宿舍楼、32号工程训练中心、33号机电实验厂房;
三标段:3号电信学院、4号能动学院、5号计算机学院、6号机电学院、12号行政办公楼、23、24、25号宿舍楼;
四标段:7号勘测学院、8号建设学院、9号管理学院、17号后勤楼、18号二号食堂、19号商服及洗浴中心、28、29、30号宿舍楼、31号校医院及职工活动中心;
五标段:轮滑场、排球场、篮球场等体育场地、次体育场、景观湖、大门、围墙、厂区绿化、道路及地面硬化、电梯、场区照明、场区亮化、停车位、土地平整、施工前各项场地准备等;
六标段:供电设施及电力外网、换热站、燃气锅炉、消防水池、水箱、供水外网、排水管网、雨水管网、供热管网、燃气管网、节能监测设备、场区监控、广播系统、通讯系统等。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
2.6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结束止。
2.7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4 外埠投标人须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投标。
3.5 投标人在资质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最多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6 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8日至2017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造价师注册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各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16日13时00分,地点为公主岭市有形建筑市场(公主岭市东六马路北八门河南街道永红社区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每标段提供人民币捌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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