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楼主: 郑德荣

【新交通大厦】183.4M|41层|建成|2020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8-23 13: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猪奴奴 发表于 2016-8-23 07:55
这么说新交通大厦项目还没死?

都在准备竖塔吊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23 20: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丁高飞 发表于 2016-8-23 13:52
都在准备竖塔吊了

那就好,那就好,高度没有变化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30 22:3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赶紧建哦。期待这个楼。别人到合肥第一眼就能看到的摩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8-31 23:3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密切关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1 09: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加速度!!!{:5_117:}{:5_1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6 13: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交通大厦(暂定名)幕墙工程概况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新交通大厦(暂定名)幕墙工程

二、项目编号: 2016GFCZ2160

三、工程概算: 6080万元

四、工程建设规模及概况:新交通大厦(暂定名)项目用地8468m2,建筑高度176.1m,建设规模95036m2,主楼幕墙高度183.4m,面积约49620m2。新交通大厦幕墙工程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幕墙施工图的设计联络,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铝板幕墙、雨篷、一体化护栏、铝合金百叶、断桥铝合金窗等以及幕墙与主体结构同步施工预留预埋的连接件。为后期相关专业单位进场施工,提供接口和施工条件及配合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五、投标人、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及业绩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为: 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
2、企业业绩要求:自2011年6月1日以来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中已竣工(以竣工日期为准)的建筑高度超过150米且单元式玻璃幕墙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为: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项目经理职称要求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1年6月1日以来在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至少具有一个单个合同中已竣工(以竣工日期为准)的建筑高度超过150米且单元式玻璃幕墙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的幕墙工程施工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上述工程概况、资格条件及业绩要求均以正式公告为准。



                                             2016年9月5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6 13: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180+也不错 在那边显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7 14: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才183.4醉了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11 18: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加速度!!!{:5_117:}{:5_12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18 17: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主楼钢结构立柱已经起来了 跟凤凰书城的写字楼一样的构造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评分

3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19 18:58:06 | 显示全部楼层
终于看到明显进度了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20 07: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一线大合肥 发表于 2016-9-19 15:27
顶顶,老城区需要这样的高楼

是的,老城区太需要这样的建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21 15: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楼确实不知道 顶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9-21 15:58:5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核心筒快要起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10-4 22:56: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高楼迷

GMT+8, 2025-1-13 06:28 , Processed in 0.059097 second(s), 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