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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4 09: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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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三环高架快速路
工程施工期间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确保东三环高架快速路工程施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徐州市公安局决定对三环东路(南起古洲飞虹、北至三环北路)及周边道路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三环东路施工期间,过境外地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应当选择新104国道(汉源大道)、珠江路、大学路、三环南路、三环西路、三环北路绕行。
二、禁止外地号牌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在三环东路、维维大道通行;允许以徐州市区为目的地的专门配送货物的外地号牌载货汽车(凭配送货物单)每日24时至次日6时通行。
三、禁止本市号牌载货汽车(黄牌)每日6时至20时在三环东路通行;允许持有通行证的本市号牌载货汽车(黄牌)每日20时至次日6时在三环东路通行。
四、禁止本市号牌载货汽车(蓝牌)每日6时至9时、17时至20时在三环东路通行;允许持有通行证的本市号牌载货汽车(蓝牌)每日9时至17时、20时至次日6时在三环东路通行。
五、禁止本市号牌载货汽车每日6时至9时、17时至20时经三环东路沿线十字路口横穿三环东路。
六、禁止机动车(公共汽车除外)在三环东路沿线平交路口左转。
七、允许以徐州市区为目的地的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在三环东路通行。
八、三环东路施工期间,全线机动车限速40公里/小时;全线禁止机动车停放。
九、根据施工阶段交通状况,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视情采取其他车辆限行措施。
十、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以上通告自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徐州市公安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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