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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1 13: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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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智轨项目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方式核准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对该项目招标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申请内容 智轨项目一期已经列入2019年市本级**投资计划(原项目名称为株洲市新华路、建设路BRT快速公交系统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体育中心至大剧院、湖南工业大学至株洲火车站、新华桥西至向阳广场三段线路以及保障智轨运营的维修保养场、智能化设备、市政设施改造、站台、信号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89000万元。 项目单位现申请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二、核准依据 1、依据省人民**2008年第235号令《湖南省人民**关于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和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决定》中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第一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的核准,由县级以上人民**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市发改委对该项目招标事项进行核准。 2、根据《湖南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该项目为全部使用国有资金以及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三、核准内容 1、招标范围:智轨项目一期的勘察、设计。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请项目单位接文后,依法严格按照核准内容组织开展该项目招标工作。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请将本项目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备案报告提交我委。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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