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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0 19: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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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文化中心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东湖文化中心项目投资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 项目招标人:保定市北市区人民政府
(二) 项目名称:东湖文化中心整体开发项目
(三) 项目四至范围:项目位于保定市东部,东至东三环,西至东二环,南至规划五四路东延,北至复兴路。
(四) 规划情况: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符合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
(五)土地利用现状:项目区域总面积约4057亩,符合保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六)招标范围:按照保定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控制性指标要求进行整体投资,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内城中村改造投资建设(简称“城中村改造投资”),主要指尚庄村、小堤村、梁庄村三村庄改造。
2、东湖文化中心项目范围内公共建筑及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投资(简称“公建投资”),主要包括关汉卿大剧院及博物馆、规划馆,已招标湖区、道路与管网,未招标道路与雨污水管网,防护绿化、教育设施、文化设施与公交设施的投资等。
3、土地一级开发整理投资包括:
①东湖文化中心项目范围内规划二路以东、东三环以西、复兴路以南、规划五四路东延以北土地(不包括未来石、森活里等已有项目),共计规划总用地约623亩毛地(国有土地、集体土地)。
②如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区域内的政府可支配收益不足以平衡公建项目投资,中标人继续投资由招标人在保定工业园区二期范围内另行选择地块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具体地亩数以实际需要为准)。
③在保定工业园区二期范围内另行选择193亩(净)土地进行土地一级开发整理,用于平衡市政府在东湖文化中心项目内已储备的192.7亩(净)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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