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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20: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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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大厦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招标公告
金融大厦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4035号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建
设资金来自发包人自筹,招标人为长沙恒诚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选
定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选定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金融大厦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
1.2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与茶山路相交西北角;
1.3 项目概况:金融大厦项目用地面积约593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47.5万平方米),业态为酒店、酒店式公寓及办公写字楼,
容积率8.0,建筑密度≤48%,绿地率≥20%,建筑限高300米;
1.4 工程造价:金融大厦项目总投资约55亿元;
1.5 服务周期: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金融大厦项目全部招标工作(如项目分期开
发根据甲方要求做具体调整)。
1.6 招标范围:金融大厦项目除勘察、设计总承包外所有的公开招标代理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施工、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部分专业设计、监理及检测等服务的招标
代理工作,具体代理工作任务以甲方下发的书面委托书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
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投标人必须是长沙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内招标代理机构;
2.3 投标人具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4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证书,具
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招标师职业资格证书;
2.5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4年7
月至2014年12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3]18号文件《湖南省房屋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制定。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于2015年1月30日至2月2日(
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下同),持以下证件、资料到长沙市岳麓区洋湖景园商务楼510室报名成功后领取招
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咨询电话:0731-887688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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