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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1 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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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粤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BH2012-01地块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时间:2014/3/31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合肥粤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我中心承担《合肥粤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BH2012-01地块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BH2012-01地块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合肥粤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BH2012-01地块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合肥粤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于2014年3月6日经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备【2014】58号文备案。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锦绣大道与庐州大道交口东南角。项目占地约83584.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9万平方米,建筑内容包含商业、办公及酒店等,项目总投资约20.7亿元,所需资金为公司自筹。
二、施工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对策分析
(1)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机械一般都具有高噪声、无规则等特点,往往会对附近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各种施工机械,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等。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以降低和减少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为减轻扬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采取如下措施:①工地现场周边应当围挡,防止物料、渣土外泄;②运土方时控制车内土方低于车厢挡板,减少途中撒落,对施工现场抛洒的砂石、水泥等物料应及时清扫,砂石堆、施工道路应定时洒水抑尘;③装卸和贮存物料应当防止遗撒或者扬尘;④本场地施工车辆在进入施工场地后,需减速行驶,以减少施工场地扬尘。
(3)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场地、建材和施工设备冲洗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BOD5、COD、石油类。对于施工中的冲洗废水,建议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将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收集后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不得任意排放。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需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这样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4)施工阶段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根据项目施工顺序和施工进度,优化临时弃渣场设置,合理调配项目挖方和填方。在弃渣过程中,坚持“先挡后弃”的原则,先修筑挡渣墙,以拦截弃渣流失。为防止施工期雨水对渣场的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拟沿渣体坡脚线设置重力式干砌块石拦渣堤进行拦挡。本项目不设永久弃渣场,但考虑地块的施工进度,挖方在转运过程中需要临时堆放,施工期需做好临时弃渣场的水土保持措施。
三、建设项目营运期污染状况及其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
(1)建设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商业餐饮业产生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的污水混合,经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十五里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十五里河。项目污水排放不会降低项目区水环境现有功能。
(2)建设项目废气污染源为汽车尾气和商业餐饮产生的油烟等,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对地下车库在车库排风口的设计上,建议根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98)的要求进行设计,车库的排风口应设于下风向,排风口不应朝向邻近建筑物和公共活动场所,并应作消声处理,以减少对人们的影响。商业餐饮油烟油烟均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进入烟道引至屋顶排放。项目运营后对空气环境影响很小,不会降低项目区现有空气环境质量功能。
(3)拟建项目噪声主要有来自水泵、配电箱、冷水机组及冷却塔等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该项目进行合理布局,将水泵、冷水机组等高噪声设施设于地下专用设备房内,配电箱设置于专用配电房内,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来阻隔声波的传播,设备用房安装隔声门窗,四周墙壁安装吸声隔声材料,冷却塔置于裙房楼顶,采用低噪声冷却塔以及消声隔声等措施。在停车场出入口设有醒目的限速禁鸣标记,同时应加强对出入车辆的管理,保持车流畅通,严禁轰鸣,防止出入的车辆噪声可能产生的噪声污染影响。经采取上述措施后,声环境能达到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拟建项目固废主要为商业、办公、酒店等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在办公楼、酒店、商场附近设置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要求对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清运处理。经上述措施妥善处置后,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四、结论
合肥粤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BH2012-01地块开发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规划以及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工程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均采用了合理可行废水、废气、噪声控制措施,确保了项目对周围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造成的影响降到了最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亦满足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咨询环评内容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公众意见反馈与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合肥粤港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树荫苑11栋103室
联 系 人:孔经理
联系电话:0551- 62933480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
联 系 人:李 工
联系方式:0551-62638283
联系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7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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