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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米级] 凯达尔枢纽国际广场(凯达尔城市广场)|西塔49层257米|东塔40层202米|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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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8 19:49:54 | 显示全部楼层

b地块的设计招标完成,现场施工支护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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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8 21: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另一栋40层180米??希望能上200米。。{:5_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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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8 21:5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能达到200+的在建阶段吧,新塘作为增城最牛B的区域,高楼还是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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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0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快点建好吧,很早就吹了,人家后来的惠阳淡水250+高楼都建好了,新塘加把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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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3:5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位置260米就是鹤立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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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3:5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只是停留在纸面上的事~ 赶紧落实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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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19 18: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 lugaga686


    现场已经在打支护桩了,才不是纸上的东西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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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4-13 17: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东部交通枢纽中心新塘站及商业综合体项目(凯达尔城市广场)位于增城市新塘镇群星村茅山(新塘镇环城路以南、港口大道以西,群星公寓东北角),项目总用地面积58亩,由两座塔楼及裙房组合而成,裙房6层,西面塔楼52层(高260米),东面塔楼39层(高度182米),项目功能为商业、酒店及办公。

该项目是广东省、广州市2014年重点建设项目,也是国内首个高铁、城际轨道、地铁多种轨道交通及汽车客运、巴士等多种公共交通方式同时交融的枢纽型城市综合体。目前广州已有的大型综合交通枢纽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如广州站、广州东站、广州南站。随着广州城市空间的拓展,产业带东移,东部副中心的发展,以及城镇群一体化的快速推进,珠三角地区应进一步加强广州东部地区的对外辐射能力,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因此,将新塘站打造成为广州东部地区的综合交通枢纽已迫在眉睫。

按照规划,新塘站将是铁路、城际和地铁一体的重要节点,除广深铁路线外,未来规划有广汕铁路、穗莞深城际、地铁13号线与16号线等。通过新塘站,可加强广州对惠州等粤东地区的辐射,同时构筑起北朝广州白云机场、南向虎门、深圳等珠江口东岸经济发展轴线。项目建成后,新塘站将成为拥有3条铁路(含城际)和2条地铁线引入的客运枢纽,并与之相配套的多种交通衔接设施,形成以交通枢纽带动周边发展的一体化综合体,将大大提升新塘地区的城市更新及我市的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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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8 22: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东部交通新枢纽将建会展副中心

2015-07-15 南方日报 记者/郑佳欣

增城将在东部交通枢纽中心建设国内首个集铁路、城际轨道、地铁多种轨道交通及出租车站、汽车客运、巴士等多种公共交通方式的枢纽型城市综合体。记者14日从增城获悉,广州东部交通枢纽中心的凯达尔枢纽国际广场将于2019年全部交付使用,并整体运营。这里还将建设广州会展副中心,带动GDP年增量13亿元。

据介绍,凯达尔枢纽国际广场自去年动工建设以来,按照计划进度顺利推进,截至7月10日,该项目建设工程完成总出土量约173740立方米;城际轨道工程土方开挖约16.9万立方米,约完成47%。预计所有项目将于2019年全部交付使用,并整体运营。

凯达尔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蔡瑞雄介绍,该项目是国内首个真正的TOD枢纽综合体,该项目将带动整个4035亩东部交通枢纽规划片区,形成东部枢纽新中心。“今日新塘之于广州,犹如新宿之于东京。新宿建成汇集了日本旅客铁道(JR)、地铁等共9条轨道的日本最大枢纽站,成为世界最繁忙的交通站点,由原来落后地区成为日本商务办公区和高级饭店最集中的地区之一。”

据介绍,该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国内首个集铁路、城际轨道、地铁多种轨道交通及出租车站、汽车客运、巴士等多种公共交通方式的枢纽型城市综合体,辐射范围甚至包括整个珠三角地区。凯达尔枢纽国际广场项目的规划建设用地为3869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52900平方米,预计建成后将带来1.23万个就业机会,带动GDP年增量13亿元,每年增加1.8亿元税收。在该项目规划建设范围内,还将建设广州会展副中心,该中心的建成将使得本土企业及东莞、深圳等地企业拥有长期对外展示的机会,对增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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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8 22: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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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8 22:54: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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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8 22: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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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28 22: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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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28 22:57: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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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2-28 22: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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