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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7 17: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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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2019]长沙市086号)
长沙市人民**批准,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二、挂牌起始价中不包含本次挂牌交易过程中所发生的价外税费和挂牌交易服务费。
三、本次挂牌交易对竞买人的相关要求:
1、符合本次挂牌须知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同一法定代表人的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宗住宅(含商住)用地的竞买。
3、竞买人及其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宗住宅(含商住)用地的竞买;由同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控股或间接控股的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宗住宅(含商住)用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工商管理部门)自本公告发布之后盖章确认的能体现股东出资情况、组织结构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单。竞买人须提供能体现竞买人所有涉及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的股东结构关系的树形图,并对此树形图盖章确认。
4、竞买人须出具承诺书,承诺如未按上述对竞买人的规定要求以及宗地挂牌须知中的规定要求参加宗地竞买的,同意按违约处理,并接受⑴取消竞得资格或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⑵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不予退还⑶一年内不得参加长沙市的土地竞买活动的违约处理方式。
5、按《关于长沙市土地市场调控的七条措施》的规定,参加商品住宅用地(含既有商业又有住宅用途的用地)竞买的,竞买人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的资金来源不得为银行贷款、股东借贷、转贷和募集资金。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建房(2017)80号文件和《长沙市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试点操作规则》、《长沙市国土资源交易现场摇号操作实施细则》确定竞得人,即通过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结合现场摇号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长沙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长沙市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试点操作规则》、《长沙市国土资源交易现场摇号操作实施细则》、《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操作说明》和《长沙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使用IE7.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tzy.csggzy.cn)查询。申请人可于2019年9月5日至2019年10月9日,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交易活动办公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岳麓区岳华路279号);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2019年9月25日上午8时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19年10月9日上午10时止。
七、申请人应当及时登录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网上挂牌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17时。在挂牌期时间截止前,竞买人必须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网上限时竞价和申请现场摇号资格。如在挂牌期的有效报价已达到最高限价,未取得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可在挂牌期截止前按最高限价报价作为有效报价申请摇号资格。
八、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有效报价未达到土地挂牌最高限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系统通过限时竞价确定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人持打印的《最高报价人确认书》到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七号窗口)办理签字盖章手续。最高报价人经竞得资格审核后符合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要求的,签订《成交确认书》,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结束。
九、当挂牌期截止时或限时竞价已达到土地挂牌最高限价时,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网上竞价,改为现场摇号产生竞得人(详见《长沙市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试点操作规则》、《长沙市国土资源交易现场摇号操作实施细则》及宗地挂牌须知相关要求)。
十、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挂牌交易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挂牌出让业务咨询电话:0731-88799607(湖南湘江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网挂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1-89938892(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芙蓉区芙蓉中路267号东成大厦22楼2211室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731-822383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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