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24-8-26 09: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推进国际航空枢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推进“3+7+N”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建设,其中共有22个城市被“点名”,成为国际航空枢纽功能体系建设的主力军。“3”是指北京、上海、广州等国际航空枢纽,将增强其洲际连接能力和全球辐射能力,在辐射周边航空运输圈基础上,支撑“空中丝绸之路”建设,稳固发展欧洲、北美通道,积极拓展六大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及拉美、南太、印度洋及非洲通道,进一步加快提升国内国际互转、国际转国际中转能力,建成通达全国、辐射“一圈”、连通洲际、连接国内航空运输网络与国际航空运输通道的核心链接节点,强化国际航空枢纽全方位门户复合型功能。
“7”是指成都、深圳、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哈尔滨等7个国际航空枢纽,结合城市功能定位,提升枢纽能级,建成辐射区域、连接国内航空运输网络与相关国际航空运输通道的链接节点,构建具有区位优势的国际航线网络,提升国际航空枢纽面向特定区域的区位门户复合型功能。
“N”是指若干区域航空枢纽,将加强区域航空枢纽面向特定区域国际功能,稳步推进专业和综合性航空货运枢纽建设。基于国家赋予的特定功能定位,提升大连、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青岛、武汉、长沙、南宁、海口等若干区域航空枢纽功能,鼓励构建“干支通,全网联”航空运输网络体系,提升对非枢纽机场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拓展面向特定区域的国际航空运输网络。区域航空枢纽一般为区域内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和一定辐射能力的城市,其重点是因地制宜,实现市场化、特色化发展。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