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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7 10: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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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7号令)、《贵阳市城乡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审批程序暂行规定(筑规通〔2011〕18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南明区人民**及土地权属单位向我局申请调整《省冶金研究所及周边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新秀城)》地块规划条件,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位置示意图
二、拟调整地块规划条件
该地块于2013年11月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合同编号为520102-2013-CR-0114,宗地编号G(13)52,规划条件为净用地面积25998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10.0,建筑密度住宅不大于35%,办公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现南明区人民**及土地权属单位申请将地块综合建筑密度调整为不大于53%,绿地率调整为不小于22.6%,其余规划条件不变。
三、调整理由
南明区人民**及土地权属单位申请调整的理由:一是受轨道交通2号线站点设置影响,由于空间有限,部分建筑布局位于轨道交通站点附近,需与轨道交通共同施工,使部分地块建筑布局有所调整。二是从商业布局考虑,满足周边生活服务需求,解决区域内无大型集中商业体的问题。三是该区域属于棚户区改造,征拆量较大,安置量较多,且受地形及空间限制,在满足相应配套设施建设后,地块内建筑密度势必将会有一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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