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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11 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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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固乡始源 于 2021-5-11 23:10 编辑
关于确定张家港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医院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1-04-26 15:13 访问量:871
根据国家《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江苏省医院评审办法》,2020年12月中上旬,市医院评审委员会组织对张家港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医院进行现场评审。评审结果于2021年2月经市医评委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拟确定张家港市第二人民医院、张家港市第五人民医院、张家港市第六人民医院和苏州市吴江区第五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
二、拟确定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镇卫生院、苏州市相城区漕湖人民医院、苏州市相城区第三人民医院和昆山市锦溪人民医院为二级乙等综合医院。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此公示发布后7日内,向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实名。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65225224;传真:69291982;地址:苏州市姑苏区胥江路89号,邮编:215007。
2021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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