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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0 22: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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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坝区法院举行中振公司破产财产处置交付仪式
湖北省宜昌市三峡坝区人民法院 8月20日
8月19日上午,宜昌市三峡坝区法院在宜昌开发区兰台工业园区科技大楼多功能厅,举行湖北中振投资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处置交付仪式,标志着中振投资公司破产清算案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
宜昌高新区管委会金融办公室主任唐铸伟,三峡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韦星,中振投资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刘桂柱,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邓云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交付仪式。交付仪式由三峡坝区法院副庭长谷鹏主持。
交付仪式上,主持人宣读了关于三峡坝区法院确认管理人对中振投资公司破产财产变价处置行为的(2020)鄂0591破1-10号民事裁定书,展示了权属人为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新土地使用权证,中振投资公司管理人代表郝军与高新城发公司代表刁炜签署了《中振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拍品及建筑材料交付清单》。
唐铸伟在交付仪式上讲话。他说,中振投资公司在宜昌项目烂尾多年,是开发区土地上的一块“伤疤”。今天,这个多年的遗留问题终于有了一个好的解决办法。希望管理人一如既往的处置好后期债权分配等工作。高新城发公司作为新的土地使用权人要按工作要求挂牌上市,以最快时间最优质量将土地推向市场,为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为进一步改善开发区营商环境做出新贡献。
韦星在交付仪式上指出,感谢管理人的辛勤付出,从接收债务人财产开始着手履行管理职责,特别是作为实施主体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处置破产财产,其中问题很多、困难很大,你们勤勉忠实、克难攻坚,交出了合格答卷,干成了许多人许多年想干而没有干成的事。感谢高新城发公司的积极参与,在二拍阶段主动参与竞买,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彰显了高站位的担当、大无畏的勇气。感谢高新区管委会的鼎力支持,府院联动规格之高、力度之大、效果之好,前所未有。
韦星最后强调,高新城发公司要加强对财产实施管理,承担相应风险。原先有过系统考虑,那就是切实利用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切莫形成新的“烂尾”,这种情况是我们大家都不愿看到的。涉及到其他相关附随义务,管理人要依法、务实、高效地协助办理,以圆满推进中振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湖北中振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于2020年1月17日由三峡坝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并指定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为中振公司管理人。自进入破产清算以来,管理人在三峡坝区法院的直接**下,依法对中振公司进行了接管。2021年1月11日,三峡坝区法院裁定宣告湖北中振投资有限公司破产。2021年5月7日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进行了拍卖,中振公司名下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由宜昌高新城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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