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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 10: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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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HGC-2019-1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欧亚总部办公楼项目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码:2019-220172-70-03-00533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欧亚净月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2.1.1
一标段项目名称:欧亚总部办公楼项目勘察
项目编号:ZHGC-2019-111-1
招标内容:勘察范围包括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对拟建建筑进行详细勘察工作。
二标段项目名称:欧亚总部办公楼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ZHGC-2019-111-2
招标内容:设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建筑方案并负责规划审核通过、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强电、弱电(预留机房及管线条件)、消防、综合管网及竖向设计。
2.2服务地点:生态大街以西,规划路以南,福祉大路以北,临河街以东。
2.3勘察周期:进场25天后提供正式勘察报告。
设计周期:设计方案通过后9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勘查标准:满足最新国家现行及地方标准要求;符合建设单位要求。
设计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地方现行有关规范、标准、规程;符合建设单位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近三年(2016年-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一标段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且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二标段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投标单位须具有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阜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2016年至今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0本次招标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1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可能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持(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授权委托书、(5)被授权人身份证、(6)外阜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显示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7)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查询截图、(8)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2016年至今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证件或材料须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青石路远创紫樾台33栋3单元106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售价500元;二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23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B2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欧亚净月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大街2950号民生大厦5235室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1524310607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青年路青石路远创紫樾台33栋3单元106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431-80543099
招标监管部门: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8.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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