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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伏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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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1: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fllyf 于 2014-9-13 12:01 编辑

回复 1567# 摸摸大水


     规划局公示的广州绿地项目的数据从来没有说清楚是 【结构高度】 还是 【建筑总高】,盲目支持?
     最令人讽刺的是,剖面图画得清清楚楚,那个数字不是标在此楼最高点。这么显而易见的事实,为什么选择性失明?
   
     你完全不给出你的解释,就嚷一句,“支持规划局数据”,这是什么态度?这么随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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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2:2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摸摸大水


     规划局公示的广州绿地项目的数据从来没有说清楚是 【结构高度】 还是 【建筑总高 ...
dfllyf 发表于 2014-9-13 11:58



既然你这么一口咬定是200整,那么仅有15厘米的擦窗机我也没啥可说的了。
建筑物总高度什么算在内,什么不算在内,管理员比你我都清楚。和我咬文嚼字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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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69# 摸摸大水


    1. 擦窗机 具体多高,这个需要进行测量。在测量结果出来前,应该维持最原始的总高数据,200米整(绿地官网数据)。

   2. 建筑物总高度什么算作内,什么不算作内,你、我的标准都不算,应该以国际标准为准,如果没有统一的国际标准,就应该以“合理性”为准。

   而在合理性方面,我已经阐述得非常明确了
A. 广州市规划局公示的广州白云绿地项目的剖面图,非常明确的在楼顶画出了擦窗机的结构—这是非常明晰的证据。

B. 擦窗机 和玻璃幕墙、避雷天线一样,都是永久固定在大楼的构筑物,都有各自对于大楼的作用,比如玻璃幕墙起装饰作用,避雷天线有避雷和接收信号的作用,擦窗机则起 清洗幕墙或更换幕墙的悬吊作用。这些作用对于高楼来说不分贵贱。因此,擦窗机没有任何理由被排除在大楼总高度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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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楼没什么疑问,剖面图199.85米没错,擦窗机都不是楼的一部分,只是附属物而已

宣传说200米可以理解,但是在有精确剖面图的情况下,为了200米而200米不是严谨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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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fllyf 于 2014-9-13 13:18 编辑

回复 1571# qrx12340

    请问管理员,附属物的概念是什么?结构的概念是什么?避雷针、玻璃装饰 属于结构还是附属物?全广州版的版迷都在等你的回复!
    建筑物总高度什么算作内,什么不算作内,你、我的标准都不算,应该以国际标准为准,如果没有统一的国际标准,就应该以“合理性”为准。

   而在合理性方面,我已经阐述得非常明确了
A. 广州市规划局公示的广州白云绿地项目的剖面图,非常明确的在楼顶画出了这个钢铁构筑物——擦窗机,这是非常明晰的证据,擦窗机和这个大楼毫无疑问是一体的。

B. 擦窗机 和玻璃幕墙、避雷天线一样,都是永久固定在大楼的构筑物,都有各自对于大楼的作用,比如玻璃幕墙起装饰作用,避雷天线有避雷和接收信号的作用,擦窗机则起 清洗幕墙或更换幕墙的悬吊作用。这些作用对于高楼来说不分贵贱。因此,擦窗机没有任何理由被排除在大楼总高度之外。

C.没错,高度应该以规划局剖面图为准,可以规划局剖面图清晰的画上了擦窗机,而那个数字明显不是标在此楼最高点(那个数字只是结构高度),我想作为管理员,你心里很清楚 结构高度和 高楼总高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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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72# dfllyf

女儿墙,天线这些做剖面图的时候经常标注高度,我从没见过算擦窗机高度的

而且擦窗机的高度数据你也根本不可能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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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73# qrx12340


    一句“从没见过”就能打发人了?管理员不是应该严谨而慎重吗?
    擦窗机这种大型钢铁结构为什么不能算作高楼的一部分?
    广州版的高楼迷,要的不是你说一句“从没见过”,而是实实在在的“标准”,请给出擦窗机高度不算入大楼总高度的确切理由,而不是你自己武断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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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74# dfllyf

那你拿出国际上算擦窗机高度的惯例我看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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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dfllyf 于 2014-9-13 13:29 编辑
回复  dfllyf

女儿墙,天线这些做剖面图的时候经常标注高度,我从没见过算擦窗机高度的

而且擦窗机的 ...
qrx12340 发表于 2014-9-13 13:16



    我就问你一个问题,是不是只有在剖面图标注了高度的女儿墙和天线才算入建筑总高度?
     如果没有标注高度,什么女人墙、天线、玻璃幕墙,通通不算入总高度,您的意思是这么理解么?
    你回答我 是 或不是 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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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2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75# qrx12340


    既然你没有它不算入总高度的国际标准,我也没有它一定算入总高度的国际标准,那么就应该类比天线、楼顶装饰物,从合理性的方面出发,将其算入高楼总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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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3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问你一个问题,是不是只有在剖面图标注了高度的女儿墙和天线才算入建筑总高度?
    你回答 ...
dfllyf 发表于 2014-9-13 13:24


不是这么说的,一般宣传的高度如果不是200米,300米整数的,都可以直接采用

如果是200米,300米整数之类的,当有权威资料可以看到精确高度的话,就采用该数据

不存在什么四舍五入,擦窗机高度未算的说话,换句话说,即使算擦窗机的高度,你也不会有这个高度数据资料,所以我肯定采纳199.85米的数据

这个东西各有各看法,能吵几天都可以,我相信我是中立的,我只能这么说

我保证以后如果有同类情况,也会如此处理,我不会出现在这里不算你的擦窗机高度,在别人那里就算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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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3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这么说的,一般宣传的高度如果不是200米,300米整数的,都可以直接采用

如果是200米,300米整数 ...
qrx12340 发表于 2014-9-13 13:30


     只要你认同广州市规划局官方剖面图所画出的钢铁结构—擦窗机属于大楼的一部分,这个问题就好解决。擦窗机的确切高度,我可以在广州找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精确测量,而在此之前,我的提议是将高楼数据修改为之前的原始数据200米整。因为规划局剖面图所标的数据根本就没有明确说明那就是 大楼总高,懂看图的都知道,那个数据标在电梯井的顶端,那根本就只是该楼的 结构高度。
    如果在明知道 这个数据没有标在此楼的最高处的情况下,依然将此数据采用为高楼最高度,我根本无法认同你是中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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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你认同广州市规划局官方剖面图所画出的钢铁结构—擦窗机属于大楼的一部分,这个问题就好解决。 ...
dfllyf 发表于 2014-9-13 13:37


你不认同无所谓,我坚持同一标准,继续如此处理就可以

本来这种东西就不可能全部人认同,除非你拿出我双重标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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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48: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认同无所谓,我坚持同一标准,继续如此处理就可以

本来这种东西就不可能全部人认同,除非你拿出 ...
qrx12340 发表于 2014-9-13 13:42


你的视而不见
——在 明知道 这个数据没有标在此楼的最高处的情况下,依然将此数据采用为高楼最高度。

你的标准的严重不合理性及严重主观性
——
A .擦窗机的结构被清晰明了的画在了 你极度认同的规划局剖面图上,你却认定它不属于高楼的一部分。
B .固定在楼顶的擦窗机和避雷针、玻璃装饰到底有什么不同,为什么避雷针和玻璃装饰计入总高?而擦窗机却不可以?要知道玻璃装饰只是作装饰用,而擦窗机对于大楼是有实实在在的作用的!你一直不能给与有说服力的理由,理由就是“你没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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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5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581# dfllyf

只要我不出现别的高楼数据算擦窗机高度,而你这个不算的情况就可以了

如果你认为要改变这个标准,那你可以去发起投票,我会根据投票的认同程度来修改标准

算女儿墙和天线是因为国际上普遍都算,擦窗机的高度我看不到案例,所以我认为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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