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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8 14: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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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刘飞向本报反映其之前投诉的申请执行阜阳市颍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对本报介入调查并协调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迅速处理表示感谢;该案于2014年03月由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移交该院执行局,该案执行期间艰难异常,历时九个月,因此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画上完满的句号。
刘飞称:“本案立案初期亳州中院的执行法官赵瑞强首先对被执行人阜阳颍西公司的房产、土地、车辆、银行账户等做了系统调查,期间的奔波历历在目。在查找被执行人阜阳颍西公司财产无望后,又对本案协助义务人亳州建投公司下发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无奈亳州建投公司却提出了异议。对此,我突然感到本案的执行前途渺茫,自己明明在诉讼期间保全了被执行人阜阳颍西公司在亳州建投公司的预期工程款120余万元,建投公司怎么会提出异议呢?为此执行法官赵瑞强反复十余次与亳州建投公司协调沟通,调取了工程合同,到工程现场勘查并了解调查了工程进度。可亳州建投公司总是以工程没验收,还未到付款期限为由拒绝协助。甚至指出阜阳颍西公司存在违约,即使到期,预期的工程款也没有了,如果这样那我的钱不是也打水漂了吗?后来,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向媒体及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包括市委、省高院)进行了投诉。但说实话我从内心对赵瑞强法官的敬业工作是认可的,因为所有的执行过程和辛苦我都知道。”
刘飞称:“亳州法院方面,执行局石宝华局长、赵瑞强法官一方面反复对我明法析理,一方面反复与亳州建投公司沟通,下发各类法律文书十余份,亳州建投公司期间曾提出四次执行异议,我也跟着提出了四次异议,每次承办法官赵瑞强都耐心书面回复并向我解释法律,告诉我执行的每个步骤。在市委领导杨书记、法院院长王晓东的关注下以及法院石宝华局长和赵瑞强法官的协调下,亳州建投公司终于同意协助,在工程款到期后,我如愿领到了我的执行款。为此特向贵报表达我的感谢,谢谢市委杨敬浓书记、亳州法院院长王晓东、执行局局长石宝华及法官赵瑞强。因为我的投诉,可能给你们带来诸多不便,特别是在繁重执行案件的压力下又额外增加了承办法官的信访压力和额外工作量,对此也请你们谅解,总之感谢你们。”
针对刘飞的情况反映,本报致电采访了该案的承办法官赵瑞强,赵法官指出:本案的成功执结关键在法院领导,王晓东院长曾对本案高度重视,亲自多次批复本案,每次都要求执行法官用尽一切措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石宝华局长为了本案反复与亳州建投公司协调沟通,对本案的执结起了关键作用。当然本案也离不开亳州建投的积极配合。自己在其中做的多是跑跑腿、写写材料的工作,微不足道。从事法院执行,对一些疑难案件,一时执行不掉,当事人有情绪可以理解。正如王晓东院长所说的那样,要始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不理解的申请人,更要耐心释明法律、维护其权益。这是执行法官的职责所在。
在征询2015年,亳州中院是否继续加大执行力度的问题,赵法官说:“亳州中院目前已建成执行指挥中心,随着执行指挥中心功能的完善,对被执行人的银行、房产、土地、车辆等财产可以实现网上查控,大大提高了各类案件的执行效率和执行力度。这将对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更加便捷和全面。更有利于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审判方面,亳州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也将于2015年04月份建成,届时安徽省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工作会议可能会在亳州法院召开,这将大大促进亳州法院的审判和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当代商报廉政法制周刊主任记者赵旭东认为: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尊重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并依法执行,为债权人刘飞挽回重大损失,值得颂扬。
著名评论家、当代文侠罗竖一认为: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亳州市委书记杨敬农和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兼院长王晓东重视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并督促依法清理积案,难能可贵,正能量值得褒奖。
如赵法官所说,随着执行指挥中心功能的完善,我们期待着执行工作的春天尽早到来。
作者:华新报 记者/宋志玲 见习记者/杨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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