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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实] 今天原车辆厂厂长被宣判,感慨430的没落,大家都来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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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5 22:54: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曾经的430,多么的辉煌,多么的厉害!
可是,自从刘志军和赵小刚合伙搞了南车长江集团的合并,株洲车辆厂的独立法人资格被剥夺。
无奈,伤感,成了武汉总部的奶牛。
而今,那个原车辆厂厂长曹阳,随着刘志军丁书苗的宣判,也锒铛入狱。
他们,罪有应得!
可是,我们另外的一个南车一级子公司—株洲车辆厂,一去不复返。
人数,从7000到2000,拖着三个亏损的厂矿,踽踽独行。
而税收,也不再属于株洲。
430社区,你何时回归过去的繁华胜景?
其实南车本该在株洲有四个一级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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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5 22: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波波young


罪人“虽已伏诛”,在这是时代这样也算伏诛了
但是留下的恶果,还在延续~~
何时重振旗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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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3:03: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我发不了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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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3: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波young 于 2013-9-25 23:13 编辑

 新闻片段一:
    9月19日,中秋节,在武汉市武昌车辆厂旧址附近,一群年过60岁的南车股份长江车辆有限公司(下称南车长江)职工聚集在一起,他们想打听已被立案起诉的原公司董事长曹阳的近况。

  2007年,南车集团整合旗下货车资源,将株洲、武昌、江岸、铜陵和戚墅堰机车车辆厂(货车部分)5个车辆厂合并,组成南车长江,原株洲车辆厂厂长曹阳担任新公司总经理。

  相隔约3年,因涉嫌贪污受贿等问题,曹阳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此后,外界再也无法得知曹阳案件进展。

  近日,记者获得一份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编号为(2011)鄂刑三抗字第13号的刑事终审判决书,其内容显示,尽管曾经上诉,但曹阳的命运仍未改变,因犯受贿罪及非法持有枪支罪,曹阳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财产60万元。

  5厂合并
  南车长江总部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内。这家隶属于中国南车(60176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是目前南车旗下最大货车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企业,后者由此前的株洲车辆厂、武汉江岸车辆厂、铜陵车辆厂、武昌车辆厂和戚墅堰机车车辆厂(货车部分)整合而成。

  彼时,全球范围内铁路价值被重新认识,北美货车进入一个报废高峰期。在国内市场上,铁路发展大提速也已经开始,市场对货车预计是,到十一五末,铁路货车总量将达到70万辆以上,平均每年新增3.2万-4.4万辆。

  时任南车集团总经理的赵小刚在江岸厂和武昌厂厂级领导座谈会上指出,电力机车是南车强势,内燃机车也具有垄断性,客车动车组也有较好平台,如果货车方面整合成功,南车在机、客、货的竞争优势就得到全面提升。

  当时南车集团下辖涉及货车的企业,除了株洲车辆厂效益较好外,其他车辆厂有的是亏损经营,其中武昌车辆厂已经连续7年亏损,而集团内部货车产业集约度低、资源分散,重复配置,形成“强者不强、弱者挤强、内部竞争、殃及整体”局面。
  2006年,南车集团决定以株洲车辆厂为龙头,按照“主机产品集约化、重要零部件专业化、一般零部件市场化、后勤辅助社会化”要求进行产业整合,组建长江车辆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占地1500亩的南车长江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夏经济开发区正式挂牌,注册资本22亿元。根据规划,南车长江项目计划投资30亿元,实施周期为2年,建成后的南车长江将成为亚洲最大的货车整车生产基地及对外出口基地,年销售收入达到50亿元。

  重组后,这个跨省大企业架构是:总部设在武汉市江夏区,武昌车辆厂和江岸车辆厂整体合并为武汉分部,并从武汉市中心迁址总部所在地,株洲、铜陵和戚墅堰机车成为南车长江子公司,此外,南车长江还控股一家中美合资企业——株洲斯威铁路产品有限公司。
  时任株洲车辆厂厂长兼党委副书记的曹阳,出任南车长江副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此后,经过几度调整后,最终升任南车长江董事长、董事和党委副书记,特殊的身份,为曹阳的权钱交易埋下“伏笔”。    内部投诉不断:迁址之患

  但这场跨越4省、涉及上万名员工的整合并非易事。

  根据重组思路,武昌和江岸两厂合并为武汉分部,其他车辆厂成为公司子公司,人员不必搬迁,但公司总部设到武汉,因此,管理层将全部产品研发人员及部分工艺、采购、财务、规划、营销人员迁到武汉,集中到总部。

  “这些人基本上都担任各部门正职,离谱的是,所有的员工还被分为隐性的一、二、三等进行等级划分,其中,原株洲车辆厂的人为一等,江岸车辆厂的人为二等,而武昌车辆厂的人则为三等。”南车长江员工刘林(化名)指出,这种区分让内部出现长期同工不同酬局面,比如:如果原株洲公司的员工加班费可拿100元,其他等级员工则只能拿几十元,合并后公司员工待遇还普遍下降,全勤上班最多也只能拿1000多元,如果不上班的只能拿300多元,此外,公司员工上班时间不固定,基本是厂里电话通知才去上班,如果没有通知就在家呆着。

  总部的选址让职工不满爆发。刘林(化名)指出,在5厂合并之前,武昌车辆厂和江岸车辆厂计划搬出武汉市中心,其中,武昌厂选址阳逻。“按正常逻辑这是最佳方案,阳逻电厂有货车运输所需要的专用线,当时的阳逻还在规划建设阳逻武汉国际深水港、武钢江北成材基地等大项目。如果武昌车辆厂与这些企业共用专用线,成本并不高。此外,武昌车辆厂新造车辆钢材大部分来自武钢,而后者的成材基地就在隔壁,可省约运费,当时的江岸厂则已在黄陂区滠口建有两个分厂,如此,在阳逻电厂专用线的起点,滠口车站也可接专用线,会节省很多费用,但这一方案最终被南车长江管理层否决。”

  针对疑问曹阳曾回应称,阳逻是专用线,东边京广线,南边高速路,背面是后湖,没有发展余地,其中靠湖边的地如果打桩投入会超高。阳逻专运线有17公里,总投资17亿元,目前只有阳逻电厂使用,若南车长江新造车要使用这条专用线,成本太高。最后选择江夏,是考虑到地质基础,公路交通、铁路交通以及将来水路等综合因素。不过,刘林表示质疑,选址江夏后,南车长江投入10多个亿新建专用线,但建厂一年多后,很多新装车仍需用汽车运输到江夏大花岭车站组装。

  迁址过远也让武昌和江岸两厂老员工无所适从。两厂都处在城市中心,特别是江岸厂职工大都住在汉口常青花园附近属长江之北,而江夏区则属于武昌毗邻鄂州区域,“相当于从北往南走,路上乘车就得2个小时。”有职工代表称。南车长江曾计划在武汉分部建一个职工住宅小区,“建成后售价高达每平米2800元,当时江夏区房价仅2000元。”刘林表示,这个项目被承包给武汉一地产开发商代建,项目建成后,开发商售价与南车长江的评估价不符,导致项目流产,而员工长期依靠通勤车奔波。

  曹阳还被指“胡乱上项目”。在铁路货车制造行业,针对设备除锈一般采用抛丸除锈,一套设备需600万元左右,但武汉分部成立后,公司管理层上马一套投资高达2600多万元水射流除锈线,“抛丸除锈是用铁砂除锈,效果很好,技术也很成熟,水射流则更多是依靠水流,根本无法达到除锈效果。”刘林(化名)指出,这套设备至今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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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3:0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波young 于 2013-9-25 23:15 编辑

新闻片段二:
立案侦查

  无论是管理,制度还是员工安置等方面,重组引发的诸多不合理现象,引发了诸多民怨,员工还质疑了各种权钱交易现象。一位曾参与侦办曹阳案件的政法系统人士指出,无论是湖北省内各相关部门,还是发改委、国家信访局等部门,都有很多人反映,特别是在湖北省检察院里,“几乎每天都有人来投诉。”

  湖北省检察院开始对曹阳立案侦查,该案还被列为“交办案件”(即上级主管领导督办案件),“曹阳任职跨越湖南和湖北两地,案情复杂,其当时的材料有几十厘米厚。”上述内部人士指出,因此,直到2009年9月25日,曹阳才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9日,被正式逮捕。

  2011年7月14日,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曹阳犯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作出(2010)咸刑初字第36号刑事判决。

  当时的审判结果是:被告人曹阳先后在株洲车辆厂、南车集团长江公司、南车股份长江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徐乐群收受他人财物、干股等折合人民币649.9502万元。此外,曹阳于2007年下半年接受他人所送钢珠枪一支和子弹后,藏匿于其租住处。原审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曹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拘役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没收财产60万元。

  此后,曹阳不服,提出上诉,今年8月16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终审判决结果:维持原判,并对上诉人曹阳非法持有的钢珠枪一支予以没收,对其受贿所得人民币462.788万元、加拿大元2万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四笔受贿资金

  生于1956年的曹阳是浙江桐乡人,1998年6月以株洲车辆厂总工程师身份进入南车集团管理层行列,此后,先后担任株洲车辆厂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南车长江副董事长、总经理直至升任董事长,2007年3月至2009年10月,其还先后兼任中国南车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裁助理。让其入狱的罪名中,正是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发生。  判决书显示,其受贿资金共分4笔。主要涉及株洲名扬塑料有限公司(下称名扬公司)、株洲海天公司(下称海天公司)及衡阳厚德强劲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称厚德公司)负责人段扬名、赵军等人。

  1998年6月,曹阳担任株洲车辆厂总工程师,负责研制铁路货车转K3型转向架。并请相关公司参与研制转向架所需轴箱定位块(橡胶件)、旁承弹性挡未果。曾在南车集团时代橡塑公司技术开发部任职的段扬名,此时已经下海成立名扬公司。段扬名找到曹阳,随后按要求研制成功轴箱定位块和旁承弹性挡后,1999年6月,株洲车辆厂报请铁道部运输局对名扬公司研制的相关橡胶配件进行技术审查,使名扬公司获得生产资质。1999年、2000年间,名扬公司主要供应转K3弹性旁承,只向株洲车辆厂供应1000辆货车,每辆货车配件只有800多元,销量80多万元。2001年销量不行,但2002年,株洲车辆厂在进行转K4转向架国产化和可靠性研究过程中,亦需要研制相关配件,名扬公司获准继续参与研制旁承体组件(俗称橡胶弹性旁承),并于2002年7月24日通过铁道部运输局技术审查,获得定点生产资质。当年,名扬公司销售500辆左右货车配件,2003年增至1000辆,每辆货车使用4个配件,使用名扬公司的配件2200多元,名扬公司开始有了起色,2004年后,株洲车辆厂包括整合之后的南车长江K4转向架的生产订单增加,加上有一些外销车辆,每台车的橡胶配件达到2万多元,名扬公司向株洲车辆厂、长江公司供应配件销量逐年增加,到2008年,销量接近3000万元左右。2003年春节至2009年春节期间,名扬公司总经理段扬名先后送给曹阳现金共计1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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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3: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波波young 于 2013-9-25 23:11 编辑

新闻片段三:
   第二笔受贿资金则来自株洲海天公司13%干股,并以领取分红款的名义收受海天公司13.788万元。  
    1997年,株洲车辆厂为涉及高速货车转向架,需对原货车转向架的铸铁摩擦板进行改进,用非金属材料替代金属材料。时任株洲车辆厂副总工程师的曹阳负责该产品的研制。为此,曹阳找到时任株洲车辆厂下属塑料厂厂长的赵军,赵随即找到武汉海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赵海鹰,后者表示愿意研制。因铁路货车配件需通过铁道部相关部门审查后才能装车使用,曹阳建议赵海鹰研制后与株洲车辆厂下属的株洲铁达事业开发有限公司合作。
  1998年,海马公司研制出了高分子复合材料斜楔主摩擦板。1999年3月,海马公司、铁达公司与赵军、仇伟建(均为铁达公司原职工)注册成立了海天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主营向株洲车辆厂研制转K3、K4转向架供应主摩擦板,该产品通过铁道部运输局的技术审查同意作为K3、K4转向架的关键配件使用,为感谢曹阳,赵海鹰从海马公司20%的技术股中划出时值3万元,占6%的技术股送给曹阳,并替曹阳在海马公司挂名持有,曹阳表示同意。

  同时,赵俊宇等还从铁达公司经营部的小金库中支取1万元为曹阳购买海天公司2%的资金股股份,由赵军替曹阳挂名持有。此后,海天公司经过增资及改制后,他们再度帮曹阳出资,让其在海天公司的资金股权达到13%。在此期间,1999年至2004年1月,因持有干股,曹阳分红13.788万元,2004年海天公司改制后至案发时,赵军替曹阳从海天公司领取分红款163.56万元,并为其保管。

  此外,曹阳还分别收受海天公司200万元、段扬名100万元共计300万元,并将这笔钱投资到厚德公司,占公司股权37.5%,曹阳为股权实际持有人。

  担任南车长江负责人后,与段扬名等的权钱交易还在继续。

  2007年年底,段扬名的妻妹门樱楠想承接长江公司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工程,在曹阳的帮助下,2008年3月,门樱楠借用珠海市风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的资质,采用定向议标方式,承接了设计任务,合同价为237.66万元,同年6月16日,其再度借用珠海市佑景工程公司的资质,以甲方邀请招标的形式与长江公司签订了该项绿化工程的施工合同,总造价达到2690.236927万元。
   经终审判决,目前,曹阳已被收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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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5 23: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电吹风的设计分公司是非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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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5 23: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税收不归株洲 还要他干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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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3:1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星城钢琴手


    是啊,恶果真是让我们痛心。我可以说,这个厂基本上就是被刘志军们毁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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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3: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 小年青,莽撞


    曹阳和刘志军,把车辆厂害惨了,从电力机车厂出去的赵小刚,也难辞其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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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5 23: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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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3: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再贴一个当时的职工公开信,把利弊陈述的非常准确,让人震动!
致全厂职工家属公开信
  
  
  全厂在职,下岗,退养,离退休职工及全体家属同志们:
  在所谓”长江公司”即将挂牌成立的今天,也就是在即将决定株洲车辆厂生死存亡和全厂职工家属生死命运的关键时刻,我们怀着极度忧伤和愤怒的心情,谴责某些人为私利而卖厂的卑劣行为,并将可能由此导致企业和全厂职工家属遭遇灭顶之灾的凄惨结果告知大家.以引起大家的惊醒.并希望大家能够团结起来,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气,捍卫企业的利益,捍卫我们的自身权益,制止冠以任何名誉的掠夺企业资产的行为!
  一,企业的科研队伍和各种创新产品,凝聚着几代株洲车辆人的心血和汗水,它只属于株洲车辆人!
  几十年来,我们厂一直着力自己的科技创新队伍的培育和建设,在以孙明道为代表的科研人员和全厂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生产出了大批的自主创新产品,有的甚至填补了国家的空白.每一个新产品的推出,从设计到生产,从试验到完善,每一个环节都铭刻着株洲车辆人的聪明才智,深厚感情和大量财物的投入!正是由于我们全厂几代人的共同努力,一直到今天,无论从产品的科技创新还是产品质量的管理都走在了全国同行业的前列,正因为如此,不仅在国内市场占有重要位置,而且世界市场的大门也已经向我们敞开,在当今世界的各大洲,几乎都能看到株洲车辆厂的产品.正是这样一个蒸蒸日上快速成长中的企业,正当全厂职工家属期待着从几代人努力的成果中获得回报的时候,竟然有人利用手中的权力,以”长江公司”资产整合的名誉,将我厂最核心的优质资产____新产品开发科研队伍和各种自主创新的品牌产品从工厂资产中剥离,恭手送给与我们根本不相干的武昌和江岸工厂,以讨好上级领导,为他们自己晋升当垫脚石.通俗的说,就是用株洲车辆厂的未来和全厂职工家属的命运去换取自己的功名利禄!
  “长江公司”正式挂牌后,我厂将改名为”长江公司”株洲分公司.同时降阁为二级法人.并同时被剥夺独立法人资格!也就是说,从那一天开始,这个已经建厂50年,曾经同时拥有过7000多在职职工和两万多职工家属,多次被列入全国企业500强,并拥有自己强大的科研创新队伍和多项自主创新产品,在国民经济建设中为国家和地方都作出过杰出贡献的国家大(二)型企业,将永远的失去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权力!没有新产品开发权!没有市场投标权!没有原材料采购权!没有产品定价权!没有财务结算权!没有人事任免权!
  在未来的生产实践中,由于被剥夺了企业自主权,投标权,产品开发权,定价权,财务结算权,和投巨资花大力气建立起来的产品销售市场,株洲车辆厂只能靠武汉的施舍度日.几年后,当武汉的新厂建成投产,他们又能有多少残羹剩饭施舍给我们呢?由于我们失去了原材料采购权和产品定价权,又如何控制成本和利润呢?一个连成本和利润率都无权了解和掌握的企业,经济效益又从哪里来呢?这个曾经具有辉煌历史,在全国同行业中都出类拔萃的企业就这样被几个人为了某位领导的私利彻底整垮了.可怜株洲车辆人这支勤奋厚道的职工队伍,从此便进入了株洲车辆厂历史上最黑暗的时刻!大幅降低职工收入,大批人员下岗,很快就会成为现实,株洲车辆厂走向衰落也将无法挽回的成为现实!
  如今全国都在大力倡导企业自主创新,搞品牌战略.科技创新本来就应该是企业的灵魂!而我们的企业则恰恰相反,几个领导人将企业成熟的曾经卓有建树的科技创新队伍当作自家囊中私物,根本不顾企业和全厂职工家属的情感,前途和命运,强行将科技创新队伍,优秀的管理队伍,新产品生产权和庞大的产品销售市场从企业抽离,当作自己的筹码为自己去换取利益.试想,株洲车辆厂还能剩下什么有价值的资产呢?一个失去灵魂的企业将怎样生存?那些依靠这个企业生存的人们又会面临怎样的命运?
  同志们,如果你能认真的思考一下,难道你不为企业今后的命运担忧吗?难道你不为全厂职工家属今后的生存状况担忧吗?难道你不为这种卑劣的卖厂行为愤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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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3: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企业失去自主权,失去科研创新队伍,,全体职工家属必将伴随着企业一同走向灾难性的后果!
  首先,当企业失去自主权后,企业的命运也就交给了别人掌控,在职的干部职工连自身的命运都无法主宰,还谈何关心企业的前途和命运?今后,株洲车辆厂的优质资产不仅要养活武昌,江岸两厂的职工家属,还要照顾好一直亏损的铜陵工厂(戚墅堰厂基本可以作到自给自足).此外,还有一个庞大的,多数人拿数十万年薪的”长江公司”总部的”官爷”们也要靠我厂的资源和劳动成果来养活!当最后轮到我们自己的时候,还能满足几个人吃饱肚子呢?更何况,给不给我们和给我们多少已经由不得我们自己,完全由武汉人说了算!”长江公司”正式成立后,株洲车辆厂人也就真正意义上成了”长江公司”的长工.可见失去了自主权力就意味着被奴役!在今天”长江公司”还没有挂牌的情况下,那些筹建人员的工资差费等相关费用,以及武汉两厂干部工人来我厂培训的费用等就已经强行摊派到我厂头上了!
  其次,企业失去自主权后,最直接的后果就是靠武汉总公司的施舍生存!在市场总量难有大的突破的情况下,象”巴西车””澳车””美配”等类型的由我厂自主研发的产品全部被剥夺走之后,我厂的产值和产量必然骤降,随之而来的就是厂内劳动力过剩,机构缩编,大量裁减人员就会接踵而至, 许多人都有可能被迫离开自己的岗位而下岗.企业效益快速下滑,职工收入降低.孩子读书,老人看病等许多现实困难就会凸显出来,因激烈竟争岗位同事间反目成仇,因经济拮据夫妻怒目相向,这些生活中的烦恼将会长期困扰株洲车辆厂人,全厂职工的生活质量大幅度下降将成为不争的事实!发展和和谐在株洲车辆厂将会成为空话!
  取消对离退休人员的所有补贴,取消小区物业补贴,取消或压缩公共设施建设或维护费用等也必然会成为现实! .再往后就有可能来卖我们的厂房和土地!
  这决不是危言耸听,就在我们身边已经发生了许多这样的故事,有大企业也有小企业,它们几乎都是以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合的名誉被整合,当优质资产被剥离干净,技术人才被挖空,剩下的就是杂草丛生的空荡荡的厂房和整家整户提前退休或吃低保的下岗工人.据我们调查了解,其中最有可比性的就是原来也属于部属企业的株洲XX厂,众所周知,作为原部属的行业内骨干企业,其规模,技术,信义,影响和竞争力在同行业中都是非常突出的.在国家不断加大基本建设投资力度的今天,原本应该大有作为的企业,就因为被也是湖北省境内的一家企业整合而落得另一番景象
  起初,那些热衷于被整合的领导们同样给全厂的职工家属画了一张又大又圆的饼,什么背靠大树,强强联合啦,什么业务充实,市场扩大,效益增加啦,极具诱惑力.结果是,工厂失去了自主权后,除了少数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得到安置外,.其余绝大部分职工都沦为湖北省那家企业的廉价临时工,有工程时招之即来,无工程时则挥之即去.就是这样工资低,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的工作,也不是每一位想干的人就能得到,因此年纪轻轻的就靠低保生存的人也不在少数.由于失去了投标和结算权,XX厂的人除了能拿到那点可怜的工资外,其余的费用几乎一点都没有.离退休职工过年过节没有一分钱的慰问品,更谈不上任何补贴,小区的设施也没有费用维修,那种破败和凄凉,着实让人同情.为维持必要的开支,他们已经卖掉了生活区的部分地皮和临街的原单身大楼和地皮,进而又卖掉了工厂内的一个车间和地皮,让别人办起了厂中厂!最近该厂又聘请了十几位下岗的工人,轮班巡逻守护那令人心寒的空荡荡的厂房!
  谁能保证XX厂的今天不会是株洲车辆厂的明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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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3: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三,”长江公司”挂牌成为事实后,株洲车辆厂将可能陆续出现的某些结果
  1>因”巴西车””澳车””美配”等类型的创新产品的生产权,其它新产品的开发权被剥夺,连科技开发队伍,和部分管理人员都恭手贡献给了武汉,我厂的产量和产值必然随之下降.大量人员下岗失去工作,和在职人员大幅度降低收入将很快成为现实.
  2>由于”五厂一总部”(其中戚墅堰厂效益基本可以保障自己.)都要靠株洲车辆厂一家的效益生存,远离总部又要靠总部施舍的株洲车辆厂,经济效益将无从谈起.因此,退休职工养老金中已经存在的由企业负担的部分工资和由企业补贴的部分物业费等,都有可能会被”长江公司”以各种理由取消.由于企业效益大幅滑坡物业费收缴将变得困难,小区设施维护和治安管理将受到影响,治安案件会频繁发生.
  3>由于我厂失去了企业自主权和财务结算权,今后我厂所产生的产值(GDP)和纳税额,将计入武汉的经济总体,和上缴给武汉财政.因此,生活在株洲车辆厂这块地盘上的人们将成为株洲的二等公民,日常生活也将遭受灭顶之灾!原因很简单,由于用电缺口大,在每年用电高峰期,株洲市都要拉闸限电.一个既不能为当地政府创造.GDP却有着庞大的人口基数,又不能为当地政府纳税增加财政收入的企业,政府没有义务优先保证你用电.为保证本地区纳税企业的生产和生活用电,拉闸限电必将首选株洲车辆厂,停电停水将成为我们的家常便饭.据我们了解,前面那家已经被整合的工厂在用电高峰期曾经一周停电高达4天.当地政府为了保证本市纳税企业的用电,这样选择也无可厚非!
  4>再过上几年后,人事调动,世事变遣.升官的可能已经当上了”京官”,发财的可能已经举家扳迁离开了这块水深火热的土地,.人家武汉人还会有谁能记得株洲车辆厂人?还会有业务施舍给我们吗?他们会不会认为株洲车辆厂的所有权都是属于他们的?从而来卖我们的厂房和土地?到那时我们又去找谁来承担责任呢?!
  当然,还会有许多问题出现,此处就不一一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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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25 23: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四, 我们的呼吁.
  我们的科研队伍,管理队伍和创新品牌产品,承载着株洲车辆人的命运,凝聚着几代株洲车辆人的经济投入和心血.它属于株洲车辆厂的合法资产和全厂职工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中规定: 第十四条 国家授予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十五条 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三十三条 企业有权拒绝任何机关和单位向企业摊派人力、物力、财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机关和单位以任何方式要求企业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的,都属于摊派。
   第四十六条 厂长必须依靠职工群众履行本法规定的企业的各项义务,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和其他群众组织的工作,执行职工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
   法律有明确规定,要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明确了工会组织的法律职责和全厂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定权力.为什么有人竟然肆无忌惮的践踏法律践踏我们的合法利益呢?我们强烈呼吁全厂干部职工勇敢的站出来,用我们的勇气和智慧保卫企业的利益,保卫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呼吁厂工会的领导,在决定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勇敢地站出来,率领全厂职工捍卫企业的合法权益,制止卖厂行为,履行法律赋予工会组织的职责!
  资产重组或整合,本来是企业间的优势互补,或强强联合.我们株洲车辆厂能从”长江公司”的整合中得到什么呢?本来我们已经具备了国内一流的生产能力,硬件方面我们有足够的先进设备和厂房,有国内一流的科技创新队伍,管理队伍和勤奋守纪律能吃苦的工人队伍;软件方面,我们有先进的创新理念,管理经验和自主创新品牌,以及庞大的销售市场和稳定的客户群.但是通过”所谓的”长江公司”一整合,这些凝聚着株洲车辆厂几代人的血汗,本来已经属于我们的种种优势,都变成了武汉两厂的资产.
   武汉市觊觎武昌江岸两厂老厂区所占的两块黄金宝地,完全可以理解;铁道部某位领导自己有困难须找武汉地方帮忙,也属人之常情.原本发生在武汉的权力与利益的博弈,却将远在千里之外的株洲车辆厂的前途和命运当作筹码压在了桌上.其中的原因难道不令人深思吗?!
   株洲车辆人是勤劳勇敢的,充满了智慧和宽容.我们已经容忍了某些人以权谋私为工厂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我们也容忍了某些人用<<没有任何借口>>这类伪科学管理书籍对我们的愚弄,我们还容忍了某些人将企业内利益分配差距恶意拉大到几十倍甚至近百倍.但是今天,我们却再也无法容忍某些人为了一己私利全然不顾全厂职工家属的死活,对株洲车辆厂采取的釜底抽薪!
  还有那些只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就为卖厂而积极奔走充当帮凶的人们,请将你们的眼光放远一点,当你真正走下充满铜臭和物欲的舞台,回归真实而平静的生活时,你能坦然面对你面前的父老兄弟吗?
  不要把宽容当作懦弱!当你们将这群老实人逼上绝路时,他们作出的反应一定会出乎你们的预料,他们爆发出来的能量一定会是惊人的!
  人在做,天在看!任何人欠下孽债,真能一走了之?
  ---- ------忧心工厂命运的人
  2007—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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