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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绕城高速公路下穿合肥高铁南站南广场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次公示
时间:2013/3/12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一、项目概况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筹建实施的合肥绕城高速公路下穿合肥高铁南站南广场改建工程项目经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投资【2012】708号文件批准立项。高铁南站是我国重要的区域性铁路交通枢纽,其安全性至关重要,目前高铁南站站台层与现状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高度高差仅1~1.5米,平面距离仅20米,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事故极易影响到高铁南站的安全。同时,现状高速公路上跨广场,南广场和南站房为旅客集散进出的主要方向之一,人流非常集中,旅客在高速公路两侧停留集散较多,存在安全隐患。因此需要对合肥绕城高速公路部分路段进行改建。
项目起点:起点位于包河大道互通立交前,桩号K30+896.857,起点位置处于高速公路上跨庐州大道分离立交上。
项目终点:终点位于小西冲互通立交范围内,终点桩号K33+563.305,路线全长2.666公里。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委托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特向社会进行一次公示。
二、报告书主要章节
I 总论 II工程内容概况 III 工程分析 IV区域环境状况V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VI环境质量状况 VII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分析 VIII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IX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X拆迁安置 XI公众参与XII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XIII 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XIV 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您对该项目建设所持态度如何?
2、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3、对拟建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4、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本次公示期间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同时也可以在填写公众调查表时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者,请与以下相关单位及人员联系。
联系方式: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峰 电话:0551-65887033
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马仔亮 电话:0551-65614857
特此公示!
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二0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合肥绕城高速公路下穿合肥高铁南站南广场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时间:2013/3/21 信息来源:合肥市环保局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委托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特向公众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起点:起点位于包河大道互通立交前,结合庐州大道分离立交桥现状跨径布置,项目起点位于庐州大道分离立交桥第四联终点,桩号K30+896.857,保证了包河大道立交D匝道与绕城高速结合的合流端部不改建,起点位置明确。
项目终点:终点位于小西冲互通立交范围内,位于绕城高速跨小西冲明渠桥梁起点,终点桩号K33+563.305,在满足横向偏移距离前提下,确保了绕城高速跨小西冲明渠桥梁不改建,终点位置确定。
路线全长:绕城高速路线改建全长2.666公里。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以及施工渣土。营运期主要为车流量产生的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本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如下。
1.水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
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控制 施工营地不能设置在水体旁,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粪便可修建临时旱厕,粪便定期清理可用于肥田;生活污水可就近排入城市下水管道,若下水管道暂未连接则需集中外运至污水处理厂。
②施工废水 对于施工中的冲洗废水,建议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的同时,收集后作为施工用水的一部分重复使用,这样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
大气污染主要是扬尘,拟对进场道路适时洒水抑尘。废气主要是破路、土方挖掘、土方回填等作业产生的扬尘;职工生活炉灶产生的油烟;施工过程中使用具有挥发性恶臭的有毒气味材料(如沥青等);根据合肥市2004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建设工地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3.噪声污染与防治
噪声污染主要是来自各种施工机械产生的施工噪声,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4.施工渣土处置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的包装材料、废弃土方和拆迁碎石等。在建设中尽量地平衡取弃土量,但弃土中有一些是无法回填的碎石、碎砖等渣土,由施工单位或承建单位和市容局渣土办联系外运。渣土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自2004年9月1日起实施的《合肥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
2)本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及治理措施如下。
1.水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
本工程为改建高速公路。路面雨水集中排放至高速公路雨水管网,进入十五里河,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对策
大气污染主要为汽车尾气,与汽车空气污染有关的全国性或地方性防治措施(如使用无铅汽油)可成为环境保护对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措施包括政策、法律、收费及实施计划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车管执法力度,以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加强绿化,利用植物来吸收污染物,减轻污染。
3.噪声污染与防治
为了保护沿线居民的身体健康,对沿线超标的敏感点设置隔声屏。同时加强道路路面养护,维持路面平整,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增大噪声。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的建设可有效保护高铁南站的安全。本工程在方案选择和路线比选时充分考虑了经济、环保和技术可行的原则,做到了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同时,在设计期、施工期和营运期分别针对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等采取了一系列环保措施后,将有效控制本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故本工程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五、公众查阅本项目环境相关资料的联系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10天内通过电话等渠道将信息反馈予该项目的环评单位,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评价机构名称: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资质等级:国家乙级
联系人:马仔亮
联系电话:0551-65614857 传真:0551-65614760
通讯地址:合肥市蒙城北路108号
邮编:230041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3年3月21日至2013年4月3日。
合肥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3月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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