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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zf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近日gwy下发通知,12个重点省份近期不得再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和市域(郊)铁路项目。
不过对于重大zf投资项目,如纳入到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干线铁路项目,仍可以按照原有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财政资金将给予支持,并可以通过合法贷款筹集建设资金。
12个重点省份城市轨道交通和市域(郊)铁路项目总投资已经超过50%,并落实了续建资金的,原则上仍可以续建;如项目总投资未经超过50%,但经省级发展改革委严格审核通过,并落实了续建资金的,原则上也可以续建。
而在缓建或停建方面,项目总投资虽然超过50%,但存在重大问题的,总投资未超过30%的都应缓建或停建。
对于12个重点省份何时对城市轨道交通和市域(郊)铁路项目恢复建设,这还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上报,调整政策后才可恢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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