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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7 0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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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mas1back 于 2021-11-27 00:07 编辑
P(2021)184号地块位于硚口区解放大道以南,古田路以北,古调路以西,古雅路以东地块,地上规划用地面积195484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含居住用地101939平方米,商业商务用地87619平方米,公园绿地592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地上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113.40万平方米以内,其中商业建筑面积7.06万平方米,商务及公交枢纽站、变电站建筑面积54.15万平方米,复合消防站建筑面积0.1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52.09万平方米;临解放大道布局多栋商业商务塔楼,其余建筑高度结合方案确定并严格按该区域净空管理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硚口区人民ZF意见(硚政函[2021]67号):
1.乙方须承诺:
(1)须引入一家世界500强企业(以2021年《财富》杂志排名为准)或其控股子公司总部入驻并进行运营管理;
(2)自地块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须引入不少于10家世界500强企业(以2021年《财富》杂志排名为准)的下属二级独立子公司入驻,并在硚口区依法注册和纳税,企业类别须以高新技术、科技服务型企业为主;
(3)须自持商业商务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自持部分在项目竣工验收后15年内不得整体或分割转让、销售;
(4)须无偿移交2万平方米的商务办公用房(含产权移交)给硚口区商务局使用;
(5)须按照市政道路建设相关标准,投资建设本项目总用地范围内东西向市政规划道路“田正街”(古雅路至古调路段)、南北向市政规划道路“古雅路”(解放大道至田正街段),经硚口区建设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硚口区城管局,市政道路建设须与区建设局对接明确投资预估值和建设工期;
(6)商服地块与住宅地块须同步建设,取得商服用地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办理住宅预售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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