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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晚间,徽商银行(03698.HK)公告披露,董事会于1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参与发起设立商业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资产负债,以及根据一般性授权非公开发行内资股和H股股份的相关决议。
有媒体报道称,参与发起新设一家省级地方商业银行,是指入股新的包商银行,收购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部分资产负债,是指收购现有包商银行的资产负债,很可能是四家异地分行。
徽商银行一位内部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早在数月前,行内就有此传言,可能会收购包商银行的四家异地分行并且入股新的包商银行,新的包商银行以后就只能在内蒙古当地经营了。
由于包商银行在徽商银行有较多的同业负债,去年上半年,“一开始并没有这样的方案,那时候主要是讨论如何收回的问题,后来觉得全部收回希望不大了。最终的方案也肯定是监管指引下各方协调而成的。”
若最终落实,此次处置进展对徽商银行而言,一方面,相当于突破了城商行异地展业限制,获得四家异地经营牌照,在此之前,徽商银行仅在南京一地有异地经营机构。但与此同时,包商银行过往经营混乱,不良高企,积累的风险比较多,未来新网点的经营能力也令人担忧。
如果属实的话,徽商银行将间接跨过城商行跨省限制,将包商银行的北京 成都 宁波 深圳四家异地分行改姓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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