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8-3-22 18:54: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心城区规划
空间布局:
发展方向和空间结构:
1、发展方向
北拓——中心城区主要发展方向为西北部的高新北区、经开区、金珠工业区方向,经开东区、金珠工业区主要发展重化工业,高新北区、经开西区主要发展高技术产业和居住服务功能。
南优——优化南部新城现有建设用地,提升旅游和居住服务功能,建设城市南部副中心。
东控——保持东部东团山、龙潭山、帽儿山重要遗存区域的自然景观界面和历史文化遗存。
西调——调整哈达湾、沙河子、吉林西站等片区主导功能,着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都市工业、市场物流、居住、教育等服务功能。
2、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三心、两轴、三组团、十五片区”的城市空间结构。
“三心”指以河南街、东市场为核心的城市主中心;以小白山江城大桥至红旗大桥区域为核心的城市南部组团中心;以高新北区与经开西区城际铁路站前区域为核心的城市北部组团中心。
“两轴”指在松花江左岸,形成贯穿南、中、北三大组团的小白山、江南、中心城区、哈达湾、经开西区、双吉等片区的城市生活服务轴;在松花江右岸,形成贯穿中部和北部组团的江北、金珠等片区的城市产业发展轴。
“三组团”分别为北部组团、中部组团和南部组团。
“十五片区”指北部组团的经开东区、经开西—高新北片区、金珠工业区、双吉片区4个片区;中部组团的七家子—八家子片区、江北片区、铁东片区、哈达湾片区、西山—沙河子片区、中心片区6个片区;南部组团的江南片区、西南片区、小白山片区、石井沟片区、丰满片区5个片区。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按照“一江、一城、两片”三个层次构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一江”指松花湖风景名胜区及松花江两岸山水特色;
“一城”指吉林市历史城区;
“两片”指龙潭山、北山-玄天岭、小白山及其外围山体历史景观风貌片区和工业遗产历史特色风貌片区。
城市特色和整体城市设计
整体城市风貌特色
形成“一江、九山、六轴、十区”的城市景观结构。
1、“一江”指以松花江作为自然生态景观岸线。
2、“九山”指猴石山-长蛇山、三道岭、北山-玄天岭、龙潭山-帽儿山、炮台山、小白山-八虎山、鸡冠山、朱雀山、高新北森林科技城山体等九个山体风貌控制区。
3、“六轴”指以吉林大街-松江北路-寇家北路为贯穿南北的城市生活主要景观轴;以农林街-松江南路、恒山路、雾凇大路-高新大路、遵义路-湘潭街、九江大路作为五条城市生活次要景观轴。
(1)吉林大街-松江北路-寇家北路景观轴:连接城市三个主要组团,穿越城区主中心和三个核心区,体现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味。
(2)农林街—松江南路景观轴:连接北山和小白山两个地区的公共中心及主要景观节点,体现城市的历史人文景观特色。
(3)恒山路景观轴:东西向贯穿江南地区的公共设施中心地段,体现城市现代化的风貌和特色。
(4)雾凇大路—高新大路景观轴:老城至新城东西向的主要景观轴,由滨江地带延伸至城区西北部规划的新公共中心,体现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和现代科技产业新城的风貌特色。
(5)遵义路-湘潭街景观轴:江北工业集中区的主要景观轴,体现城市现代产业风貌特色。
(6)九江大路景观轴:经开区的主要景观轴,体现城市发展活力。
4、“十区”指十个特色景观风貌区。
(1)历史风貌景观区1个,即清代吉林城风貌景观区。严格保护清代吉林城的城郭空间轮廓;保持街道空间、高度比例符合传统尺度的要求,严禁拓宽,严格控制对街道的改造;对重要视线通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进行一定控制,保护城市总体自然与山水景观,营造统一有序的城市景观格局。
(2)滨江特色景观区5个:龙潭山滨江特色景观区、松江滨江特色景观区、江南滨江特色景观区、临江门滨江特色景观区、小白山滨江特色景观区。控制山水景观廊道,创造联结滨水区与内部城区的绿色通道,增加滨水区商业空间和业态的引入,满足居民和游客休闲、观光的不同活动需求。
(3)现代城市景观区1个,即东市场现代城市景观区。注重休憩空间和设施的设置,给人们提供亲切自然的空间,注重建筑群体组合,形成高低错落有致、空间张弛有度的整体景观环境。
(4)现代高新技术产业景观区1个。依托高新北区的优势,重点发展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产业,配套发展物流产业,成为吉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的引擎。
(5)工业遗产景观区2个:江北工业遗产景观区、丰满工业遗产景观区。对工业遗产片区内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工业设施制定相应的法规政策进行重点保护;对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配套居民区格局及街道环境应进行示范性保护。
重要地段分区指引
对重点地段进行分类引导,划分为6类地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区、历史风貌建设协调区、景观风貌建设协调区、工业集中发展区、中心地段、一般地区。(见图集38)
1、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区:指国家级、省级、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的建设控制区,其城市设计应根据文物部门提出的相关要求予以控制。
2、历史风貌建设协调区:指吉林老城范围内地区,为保留老城格局和肌理,在开发过程中需根据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确定城市设计原则。
3、景观风貌建设协调区:指规划建成区内的重要景观风貌区,应依据岸线利用和城市景观规划,开展对该类地区的城市设计。
4、工业集中发展区:指规划建成区内的集中工业园区用地,城市设计应反映吉林市新型工业基地景观。
5、中心地段:指小白山和高新北区的组团级中心用地,按照塑造城市中心区形象和提高土地使用价值的目标,引导城市设计。
6、一般地区:指上述地区以外的地区,城市设计应强化与其他功能区的协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