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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2 23:4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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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海拉尔东街-海拉尔西街-金海路改造提升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呼环政批字[2017]74号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你单位《关于海拉尔东街-海拉尔西街-金海路改造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的申请》及由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海拉尔东街-海拉尔西街-金海路改造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已收悉。经我局“建设项目审批委员会”审议,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回民区、土左旗境内,工程起点为海拉尔街/科尔沁路交叉口,终点为金海路/西三环(黄金道)交叉口,全长约26.0km。本工程为道路提升工程,在现有道路上新建高架桥及互通式立交2座(科尔沁互通式立交、西三环互通式立交)、平行匝道出入口9处。主线建设规模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80km/h;地面辅道规模为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度为44~50m。项目占地面积约为152.25hm2。主要建设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互通立交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1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26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61%。
项目为新建工程,我局组织进行了现场踏勘,并聘请专家召开了专家技术评审会,结合报告书给出的结论,评审专家及技术审查委员会认为项目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项目建设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在建设期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同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区建筑噪声和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呼政办发[2011]135号)和《关于开展建筑垃圾扬尘和污染专项治理的通告》(呼政发[2013]34号)文件中相关内容执行。施工产生的扬尘应符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要求;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夜间不得施工,因特殊工艺需连续昼夜施工的经市环境监察支队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须采取洒水抑尘、设置洗车平台、施工临时道路硬化,道路沿线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等措施,以减少施工期的扬尘污染,扬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制要求;居民区较近的工程高架桥施工时两侧设防风抑尘网。
3、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严禁采用漫流、渗坑、渗井、裂隙等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严禁在沿线饮用水源单井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施工场地或堆放钻渣、物料等。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高振动施工机械远离敏感点布设并采取挡护、减振措施。进一步优化选线方案,尽量远离或避免穿越噪声敏感区,减少交通噪声污染;对运营期噪声预测超标的路段须采取铺筑低噪声路面、限速等措施降低交通噪声源强,对主线经过敏感点的路段须设置有效的声屏障和对相应敏感点安装隔声窗相结合的降噪措施。运营期加强敏感点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配合规划部门做好道路沿线的土地利用规划,严格控制道路两侧新建学校、医院和住宅等敏感建筑。
5、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须及时清理、定点运出;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严禁在城区范围内自建各类拌合站。
6、建立内部环境管理机构、人员和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核实环保投资。引入环境监理,做好施工期隐蔽工程等工作的影像资料,便于项目验收。
7、严控环境风险。针对沿线饮用水源井制定全面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各阶段环境风险管控。
8、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
9、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监督管理及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稳定运行。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设施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参照《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如工程的性质、规模、路由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我局委托市环境监察支队、开发区环保分局、新城区环保局、回民区环保局、土左旗环保局分别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工作,项目开工前15日须进行申报。
2017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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